生活中,每个人都是私家侦探
刑事案件的侦破总是那么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紧张刺激。侦查破案的魅力在于其解谜的过程——侦查人员通过大量的内查外调,运用了各种技术、策略和手段,最终找到了罪犯。这就如同层层剥笋:由外而内、由表及里,最后直达中心。因为是解谜,所以,对于侦查员而言,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新的挑战,同时也是对自己的智力、技术和经验的一种测验,正因为如此,侦查破案的过程有时就显得扑朔迷离、悬念丛生而又惊险刺激。我想,这也是许多年轻人向往刑警这个职业的原因之一吧。
从侦查的角度来看,刑事案件一般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案件发生后不久就知道作案人是谁。比如,大部分的故意伤害案件,公共场合、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杀人案,部分因恋爱、婚姻引起的激情杀人案以及案犯作案后自行投案自首的案件,等等。对于这一类案件,侦查员需要搞清楚的是案犯作案的动机及其作案的过程,如果案犯在逃,则要将其缉拿归案。第二种类型,是案件发生以后,并不知道谁是作案人。这是公安机关经常碰到的一类案件。比如,大量的盗窃案、诈骗案、抢劫案、强奸案、谋杀案等,这就需要侦查员去解“谜”。这其中的大部分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后,就能查清案情,找到罪犯,但也有少数案件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侦破,从而成为“冷案”“悬案”。这些陈年积案经过不断努力,也可能在案发多年后被破获。第三种类型,是在案件发生后,由于被害人未及时报案等多种原因,侦查机关无法了解犯罪的具体情况,因而无法立案侦查,形成“隐案”。比如,广州“毒保姆”何天带杀害雇主何某某案,侦查中发现何天带以类似方式杀害另外9位老人,但因被害人家属未能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死者尸体已经火化等因素,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检察机关最终只就这一起案件提起公诉。
千百年来,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集中体现在犯罪与侦查之中。作案人为了实施犯罪、逃避惩罚,总是绞尽脑汁。选择最合适的作案时机、作案手段和作案工具,制造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明,嫁祸于人、雇凶杀人、销毁证据、制造假象……一句话,侦查领域是人类智慧的集中体现——罪犯已经把它用到了极致!而古今中外的侦探们与之斗智斗勇,也留下了许许多多精彩的篇章!那么,侦查破案究竟靠什么呢?通过对千百起案件的研究,笔者总结出了侦查破案的主要方法,那就是靠严密的逻辑推理、先进的刑侦科技、独到的侦查谋略、丰富的侦查经验、内部的协同作战、群众的大力支持……当然,有时也要靠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