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样式

假侦探(十五)

 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看守严密的医院逃回了家中。然而,家中的一切依旧没有变化——和弗吉尼亚消失时一模一样。李静下心来,终于决定要将这件事从头到尾好好梳理,并且学着像一名侦探那样,通过对蛛丝马迹的分析,在生命结束之前,找到自己心爱的未婚妻。与此同时,医院和学校发现李的消失,又会做出怎样的反应?在外界的压力下,李的分析与探寻到底能否获得一些有用的线索?一切充满了未知。
  我走进客厅继续搜寻线索,因为两天前的那个晚上我和菲利普进行了谈话,所以我坐到了餐桌旁,坐的还是我那天晚上坐的那个位置。什么都没变过,在我不在家的这两天里没人来过,就连小偷也没光顾这里。我带着绝望的心情环顾四周,想到不久之后,这里就会变成一个危险的地方,我不能再出现在这里了,我就感到莫名的慌乱。菲利普坐的位置现在是空着的,我的目光自然而然移到了对面那堵洁白的墙上,我看到了酒柜的把手,继而看到整个隐蔽着的酒柜。透过白色酒柜上嵌进去的那一小段玻璃,我看到了一排玻璃杯和一瓶那天晚上喝过的波本,还有几瓶白酒我看不到。也许还原当时谈话的场景对找到线索有帮助,于是我起身坐到了菲利普当时坐的位置。现在我的对面空了,但丝毫不影响我对这些事情的记忆。相反,我的记忆更清晰了,头脑仿佛回到了没生病的日子,敏捷而深刻。为了让自己更加身临其境,我把右边的灯打开,垂下来的吊灯发出一团刺眼的黄光。光线没有散发出去,只是簇拥在了一起,在屋外强烈的白光削弱下好像只是一个黄色的气球。我站起来向后转去,打开了酒柜,从里面拿出威士忌和一个离我最近的玻璃杯,把它们放到了餐桌上。我在尽量模仿菲利普,但我始终学不会他那套深受社交场合感染的做派,我只能从动作和步骤上模仿。我一边做着菲利普当时做的动作,一边思考他的这套动作里哪些地方非同寻常。一个人的习性会透露出重要线索,暴露他们的本性,如果一个人是左撇子,那么他杀人的方式会和一般凶手有所不同。我现在的推论是菲利普曾经来过我家,不论是推翻这个假设或者是证明它,我都要找到证据,他没来或来过的证据。
  那天晚上的谈话是我和他在家里进行的,如果他之前来过我家,我只需要把菲利普在谈话中表现出来的,在我家里养成的习惯找到就行了。这听上去根本不可能,菲利普就算来过我家,也可能只待了几十分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人是不能养成一个习惯的。但也未必,因为如果菲利普来过我家,那么他一定会不自觉地养成一个习惯。不止是菲利普,所有人都会。如果我们新结识了一个朋友,我们去朋友家里做客,从踏进他们家门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正在染上一种习性,等到下一次我们去朋友家时,这个习性恐怕已经养成了。第一次做客,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一切都是陌生的。而接下来任何一次做客,我们会知道朋友家的卫生间在什么地方,他们家的电视机怎么打开,冰箱里的食物怎么分布,收藏品里有哪些宝贝,甚至衣柜里的衣服种类,我们一清二楚。每件事都渴望亲自去完成,我们渴望去打开他们家的电视,不停按遥控器来调换频道;我们渴望打开他们家的冰箱,像嬉皮士一样从里面拿出一罐可乐;我们渴望站在他们家的每一扇窗户前,像欣赏自家屋外的景色似的欣赏窗外萧瑟的景色。我们俨然成了屋子的主人,每一个做客的朋友都有这样的冲动,即使没有,下意识中我们也会把这间房屋幻想成自己的所有物。下意识中——弗洛伊德总结得好——我们在到过的地方养成习性,因为之后我们总是清楚在这个地方该做什么。
  我就是这样想的。如果菲利普来过我家,他也一定程度上会把自己当作是屋子的主人。我和菲利普在家中的接触有限,只是不断地聊天,而且在谈话过程中,我的情绪并不稳定,就算他在那时候做出了什么动作,我也没办法发现。不过,在我们聊天之前,他是做了一连串动作的,我看得很清楚,但这些动作无非是拿酒、摆酒杯、倒酒,没什么特别的。我又做了一遍动作,把威士忌和杯子放回酒柜,关上。我站着停了一会儿,但没有像菲利普那样晃着身子张开双臂。然后我又打开了酒柜,拿出酒和杯子,放在桌上。我开始倒酒,我的动作很小心,不敢错过任何一个小细节。瓶子里的酒像拧紧的水龙头似的一滴一滴往外渗,我盯着瓶口,像在做一个化学实验似的,努力想发现什么。过了几分钟,瓶子已经倒不出酒来了,我看了一眼玻璃杯,里面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威士忌。这并没有让我沮丧,毕竟我不是为了喝酒才倒的,相反,另一个结果让我沮丧很多,那就是我没有发现任何端倪。这点线索太少了,我很清楚。如果推理在菲利普这里卡住的话,寻找弗吉尼亚踪迹的行动也就不知从何谈起了。我想知道的是那张照片为什么会落到他们手里,我觉得这和弗吉尼亚在离开前和谁见过面有很大关系。
  看来这样的推断行不通,我得另找方法。于是我垂头丧气地把那个空的酒瓶拿在了手里,准备把它放回酒柜,至于那杯不到三分之一的威士忌,因为身体不允许,,并且无心享用,我打算把它倒掉。我又打开了酒柜,把酒瓶放了进去。但我并没有立刻关上酒柜,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握住瓶颈拿了出来,转身把它放在了桌子上。接下来我又做了一遍同样的动作,跟当时菲利普的动作几乎一样,流畅地转身打开酒柜,拿酒,转身,放在餐桌上,就如同我当时的感觉一样,动作没有任何停滞。我就是在这套动作里发现了端倪。我走到那晚我坐的位置看了看酒柜,这是个嵌入墙壁的酒柜,也就是说,这面墙里面被挖空了,被设计成了一个内嵌式酒柜,当时我和弗吉尼亚的想法是利用好空间,节约资源。为了美观,我们故意把这个酒柜隐藏了,它和墙壁一样被粉刷成白色,就连把手也镀上了一层近似于白的银色,而且只装了很狭窄的一段玻璃。不是特别熟悉这一点的人是不可能发现墙上的酒柜的,我们这样设计的初衷就是避免客人发现这个酒柜。但菲利普却发现了它,他还像主人招待客人一样拿出酒柜里的酒,给我倒上,那时候,仿佛我才是第一次做客他家的客人。
  只有一种可能,他来过我家,不然不会染上这种不自觉的习性,没人能避免它。但我猜,他了如指掌的也只限于餐桌这一范围了,他这么清楚酒柜的设计是因为当时弗吉尼亚就是这么招待的他。弗吉尼亚落座前转身打开酒柜,取出威士忌和酒杯,为菲利普倒上,我不知道弗吉尼亚是否喝过,但我肯定菲利普喝过威士忌,这就够了。菲利普坐着看清楚了这一切,于是他的内心也蠢蠢欲动,渴望像弗吉尼亚那样打开酒柜,为朋友或客人们倒上酒,这都是下意识的驱动,没人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