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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教学之推理

从若干命题(前提)直接得出一个命题(结论)的思维过程。推理虽然也有其心理和认识活动方面的问题,但它不同于猜测、想象和联想,因为从若干前提能否推出某个结论,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推理(确切地说是推理形式)是逻辑研究的主要对象,逻辑是从形式方面研究推理的科学,推理的作用在于从已知的知识得到未知的知识,特别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过感觉经验掌握的未知知识。推理可分为演绎推理与非演绎推理两类。演绎推理的特点在于如果前提都真,则结论必然真。演绎推理常常简称为推理,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反映了事物情况之间的必然联系。非演绎推理主要是归纳推理,这是包含在归纳方法中的某些推理。归纳推理的前提都真,结论也只有一定概率的真。

        推理是由命题组成的,推理形式是由命题形式组成的。把组成推理的各命题中的支命题或词项(命题的主谓项)转换为不同种类的变项,相同的支命题或词项转换为相同的变项,不同的支命题或词项转换为不同的变项,而逻辑常项保持不变,就得到该推理的形式。

      人类对推理的认识和研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已经系统地研究过一类关于词项的推理,在历史上第一次用变项来刻画推理形式。他还把有效的三段论形式组成最早的一种公理系统。后来斯多阿学派的逻辑学家又研究了关于复合命题的推理,即命题逻辑。他们把推理形式表述为推理模式。后来的传统逻辑学家还为推理定出了许多规则,规定怎样推理是有效的,应该避免什么错误。  

      现代逻辑用人为的表意语言刻画推理形式,对应于有效的推理形式的是一个逻辑系统中的命题,由无穷多个这样的命题组成公理系统或形式系统。现代逻辑研究的重点更在于公理系统或形式系统的性质。对关于系统的定理(元定理)的研究,远较系统内定理的研究为重要。现代逻辑也可以用变形规则或推演规则刻画演绎推理形式。出发点除形成规则外,可以只有变形规则或推演规则的逻辑系统,叫做自然推理系统。这两种各有特点的系统本质上是相通的。现代逻辑极大地丰富、精确化和深刻化了人类对于推理形式及公理学理论的认识。  

    在对推理的研究上,欧洲近代的F.培根、J.S.密尔等人开创了不同于演绎推理的归纳推理的研究。这一研究目前正结合着概率和统计以及科学方法论向前进展着。中国和印度古代的逻辑学家也都研究过推理,但他们没有从具体的例子中概括出用变项和逻辑常项表述的推理形式来。

      推理是从一个或者一些已知的命题得出新命题的思维过程或思维形式,已知的命题是前提,得出的新命题是结论。  

1!

如果所有的鸟都会飞并且鸵鸟是鸟,则鸵鸟会飞。所以,如果鸵鸟不会飞并且鸵鸟确实是鸟,则并非所有的鸟都会飞。  

2我们都是瞎子。吝啬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金子看不见财富。挥霍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开端看不见结局。卖弄风情的女人是瞎子,她看不见自己脸上的皱纹。有学问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自己的无知。诚实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坏蛋。坏蛋是瞎子,他看不见上帝。上帝也是瞎子,他在创造世界的时候,没有看到魔鬼也跟着混进来了。我也是瞎子,我只知道说啊说说啊,没有看到你们全都是聋子。  

    一般来说,推理的前提陈述在前,结论陈述在后例1,例2是一个归纳推理,它的第一句话就是该推理的结论。

    推理通常分为演绎推理的归纳推理,演绎推理一般被说成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即根据某种一般性原理和个别性例证得出关于该个别性例证的新结论。归纳推理则被说成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一定数量的个别性事实中抽象、概括出某种一般性原理。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即前提真能够确保结论真;归纳推理是或然性推理,前提只对结论提供一定的支持关系,前提真结论不一定真。上面说到的例1是演绎推理,例2是归纳推理。

侦探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收集情报,调查取证的过程,也是一个对获得情报、证据去伪存真的分析过程。对于数字情报、人名、时间、地址等,比较容易验证;对于数字情报、人名、时间、地址等,比较容易验证;对于观察情报、事实情报、人物对话、事件背景、作案动机方面的情报,验证较难。正确的思维和科学推理、想象,补充缺环,完善过程,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侦探活动中,最常用的逻辑推理方法有两种,一是演绎推理,一是归纳推理。

    演绎推理方法  根据已知的一般原理,推知某个从属于该类事物的特殊事物情况的新知,谓之演绎推理法。一切化学元素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惰性气体是化学元素,所以,惰性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确实能够发生化学反应。这里运用的就是演绎推理方法。

    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法就是从两个判断中进而得出第三个判断的一种推理方法。上面的例子就包含着三个判断。第一判断是一切化学元素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提供了一般的原理原则,叫做三段论式的大前提。第二个判断是惰性气体是化学元素”——指出了一种特殊情况,叫做小前提。联合这两种判断,说明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况间的联系,因而得出第三个判断:惰性气体在一定的条件下确实能够发生化学反应。

    归纳推理方法  从对个别事物考察中,抽象出其中的一般规律,然后概括到同类事物上,从而断定这个由个别事物抽象出的规律,也是该同类事物的共同规律。这种从修改中寻找共性的方法,称之为归纳推理法。演绎法和归纳法是人们对客观现实的两种对立的认识方法的总结。两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缺少任何一面,都无法认识真理。演绎法和归纳法,仿佛是相反的两种方法,实际上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两者是辩证的统一。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正是在演绎和归纳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充分发展起来的。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因为演绎的出发点正是归纳的结果。演绎必须以可靠的归纳为基础。没有演绎同样也没有归纳。因为归纳总是在一般原理、原则或某种假说、猜想的指导下进行的。这一情况在侦探活动中尤其明显。

    无论从一般到个别到一般,在侦探所做的各种假设中,都必须保持思想的开放性,保持思想的开放性,就是既注意事物的个别与一般信息的收集研究,又注意事物中例外与特殊信息的收集研究,及时地修正原有的假设,产生新假设,确定新的侦探方向的目标。贝弗里奇在《科学研究的艺术》书中写道:科学家绝不能容许自己的思想固定不变。不仅自己的见解不能固定不变,而且对待当时流行的观点的态度也不能不变。弗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书中也写道:我们不能像蚂蚁,单只收集,也不可像蜘蛛,只从肚子中抽丝,而应像蜜蜂,既收集又整理,指的就是要善于运用归纳和演绎的科学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