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明朝那些事儿 探讨部门反腐倡廉
作者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第四部)讲述了从嘉靖即位、“议礼之争”开始直到最后的抗倭,刚即位的嘉靖皇帝借“议礼之争”清除了一批前朝旧臣,登上了皇帝宝座,总揽大权。然而,嘉靖皇帝生活日渐腐化,将国家大事抛诸脑后,并且一心想得道成仙,使得奸相严嵩等有机可乘,长期把持大权。在奸相掌控下的大明财政空虚,兵备废弛,贿赂公行,吏治黑暗,腐败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一、明朝腐败的现象
腐败不是历来就有的,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从明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看出,明朝一开始也并不象后来这样。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受尽人间疾苦,最终打下江山,成为明朝开国皇帝。登基执掌天下以后,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明太祖朱元璋采取了许多惩治腐败的措施,对贪墨之徒采取了完备立法、严刑峻法等一系列严厉的惩处措施,这些措施和手段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效果,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惩罚的作用。
然而,到明世祖朱厚璁时期,贿赂公行,吏治黑暗,内外勾心斗角、权力相争、相互残杀,腐败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嘉靖后期的内阁首辅大臣严嵩,在位期间极尽残害异己之招数,以权谋私之能事。嘉靖41年(即1562年),严嵩垮台被抄家时,竟抄出数十万两的黄金、白银与不可胜数的其他珍宝,而国家银库里的存银竟不到十万两,不及严嵩家中的几分之一。现实证明,明朝的最终灭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明朝中后期贪官污吏的腐化所导致的国家衰弱,这对今天的反腐倡廉带来了巨大的启示。
二、部门腐败的根源
与明朝腐败的产生一样,部门腐败也不是偶然的,有其固有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工作的忽略及社会腐败环境的感染。部门事务繁杂,无论是领导还是其他人员,往往容易忽略社会思想新动向。个别心术不正的工作人员甚至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脱节大力宣传腐化思想,这就在思想上给部门腐败之风埋下了种子。同时,在社会环境下,腐败之风蔓延,面对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个别工作人员逐渐淡化了自己的身份与角色意识,代之以对利益和金钱的追逐,竟然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捞取不义之财,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蜕变。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各种利益、诱惑交叉混杂,这使得个别工作人员在利益面前低头,丧失自己的职业道德。同时,在当前制度还不完善、还没有有力监管的状况下,对个别工作人员不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是很充分,把握不是很准确,难以下定决心查处,最终使腐败有机可乘。
部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较弱。当前,部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还不是很完善,存在“上级监督较远、同级监督较弱、下级监督较难”的问题,这就使个别工作人员乘虚而入,不公正廉洁,损公肥私,损人利已,走上违法犯纪的道路。同时,个别部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往往只注重事前布置,而忽视事后跟踪检查和责任追究,造成自律与监督约束脱节,该管的管不着、管不了和不能管,给腐败入侵留下了较大缺口。
社会监督不到位。对个别具有较轻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般的处理只是谈话教育,即使是调离工作岗位也不会涉及待岗,更不用说除名。同时,人民群众往往具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使社会监督无从下手,这又为个别工作人员的褪变堕落,提供了可容许的社会空间。
从上述原因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部门所处的环境与明朝已有很大不同,但是引起腐败的原因却在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差别:如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不到位,在明朝等级森严的条件下也是切实存在的;工作人员思想松懈、职业道德蜕变在尊卑分明的明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当前我国部门反腐倡廉,完全可以以明代为鉴,从正反面吸收相应的教训和启示。
三、明代的发展及结局给部门反腐倡廉的启示
从明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看到了以下问题:大明王朝,尤其是中后期,是专制到极致、残暴到极致、腐败到极致的标本,以严嵩为代表的明代腐败高官在公饱私囊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蛀空了国家的粮库、金库。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把国家的约束力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置之于度外,甚至以此为借口大力打击、迫害异己,使大明王朝官职上只剩下自己的亲信、走狗,长此以往最终导致了明朝由内而外地分崩离析,给清兵有可乘之机, ,最终悲惨地瓦解。
因此,明朝的灭亡过程,对今天部门反腐倡廉带来的最大启示就是: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各种手段,使部门上下由内而外真正树立起廉政意识且长期保持,最终指引永恒的稳定和谐。
强化思想工作,抓好警示教育。思想虽然是上层建筑,但对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反作用。思想随时都有可能放松,这就要求各级领导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一要将定期进行新思想动态的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思想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思想特征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 北京婚外情调查,尤其要对那些存在腐化危险和征兆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宣传典型、组织观看教育片等轮番上阵的方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固的防线,将腐败拒之门外。
实行一定范围内的岗位轮换。随着工作时间的推移,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关系必将复杂,这极易导致“情”字支配工作的局面,成为腐败的温床。面对这种情况,对领导干部应坚决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对一般干部特别是在重点岗位上的干部也要实行岗位轮换,以公正、高效的“流动”纯洁工作人员。在具体实施当中,首先应加强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在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换岗;其次应加强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的短期调换,采取挂职的形式让一般干部负责领导岗位的一些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腐败的滋生;再次对一般干部也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换岗,特别要将重点岗位与非重点岗位进行调换,这不仅可以增强干部的综合工作能力,也可以为以后的工作协调提供便利。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一支公正、严明的纪检监察队伍, 北京婚外情调查,真正赋予其独立监督的权力,不能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认真对待群众举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查处不良行为。同时, ,完善社会综合监督网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向群众表明接受监督的决心与信心,决不打击报复。具体实施起来,监督队伍不能是长期不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换,而且要通过公平公正、严格考察选入;群众监督队伍要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广泛代表群众,时时刻刻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内外监督有机结合,最终确保部门安定发展,促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推进。
当前,我国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但是,随着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我们相信长此以往,部门必将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一片反腐倡廉的净土、花园。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
一、明朝腐败的现象
腐败不是历来就有的,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从明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看出,明朝一开始也并不象后来这样。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受尽人间疾苦,最终打下江山,成为明朝开国皇帝。登基执掌天下以后,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明太祖朱元璋采取了许多惩治腐败的措施,对贪墨之徒采取了完备立法、严刑峻法等一系列严厉的惩处措施,这些措施和手段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效果,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惩罚的作用。
然而,到明世祖朱厚璁时期,贿赂公行,吏治黑暗,内外勾心斗角、权力相争、相互残杀,腐败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嘉靖后期的内阁首辅大臣严嵩,在位期间极尽残害异己之招数,以权谋私之能事。嘉靖41年(即1562年),严嵩垮台被抄家时,竟抄出数十万两的黄金、白银与不可胜数的其他珍宝,而国家银库里的存银竟不到十万两,不及严嵩家中的几分之一。现实证明,明朝的最终灭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明朝中后期贪官污吏的腐化所导致的国家衰弱,这对今天的反腐倡廉带来了巨大的启示。
二、部门腐败的根源
与明朝腐败的产生一样,部门腐败也不是偶然的,有其固有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工作的忽略及社会腐败环境的感染。部门事务繁杂,无论是领导还是其他人员,往往容易忽略社会思想新动向。个别心术不正的工作人员甚至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脱节大力宣传腐化思想,这就在思想上给部门腐败之风埋下了种子。同时,在社会环境下,腐败之风蔓延,面对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个别工作人员逐渐淡化了自己的身份与角色意识,代之以对利益和金钱的追逐,竟然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捞取不义之财,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蜕变。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各种利益、诱惑交叉混杂,这使得个别工作人员在利益面前低头,丧失自己的职业道德。同时,在当前制度还不完善、还没有有力监管的状况下,对个别工作人员不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是很充分,把握不是很准确,难以下定决心查处,最终使腐败有机可乘。
部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较弱。当前,部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还不是很完善,存在“上级监督较远、同级监督较弱、下级监督较难”的问题,这就使个别工作人员乘虚而入,不公正廉洁,损公肥私,损人利已,走上违法犯纪的道路。同时,个别部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往往只注重事前布置,而忽视事后跟踪检查和责任追究,造成自律与监督约束脱节,该管的管不着、管不了和不能管,给腐败入侵留下了较大缺口。
社会监督不到位。对个别具有较轻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般的处理只是谈话教育,即使是调离工作岗位也不会涉及待岗,更不用说除名。同时,人民群众往往具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使社会监督无从下手,这又为个别工作人员的褪变堕落,提供了可容许的社会空间。
从上述原因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部门所处的环境与明朝已有很大不同,但是引起腐败的原因却在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差别:如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不到位,在明朝等级森严的条件下也是切实存在的;工作人员思想松懈、职业道德蜕变在尊卑分明的明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当前我国部门反腐倡廉,完全可以以明代为鉴,从正反面吸收相应的教训和启示。
三、明代的发展及结局给部门反腐倡廉的启示
从明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看到了以下问题:大明王朝,尤其是中后期,是专制到极致、残暴到极致、腐败到极致的标本,以严嵩为代表的明代腐败高官在公饱私囊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蛀空了国家的粮库、金库。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把国家的约束力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置之于度外,甚至以此为借口大力打击、迫害异己,使大明王朝官职上只剩下自己的亲信、走狗,长此以往最终导致了明朝由内而外地分崩离析,给清兵有可乘之机, ,最终悲惨地瓦解。
因此,明朝的灭亡过程,对今天部门反腐倡廉带来的最大启示就是: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各种手段,使部门上下由内而外真正树立起廉政意识且长期保持,最终指引永恒的稳定和谐。
强化思想工作,抓好警示教育。思想虽然是上层建筑,但对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反作用。思想随时都有可能放松,这就要求各级领导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一要将定期进行新思想动态的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思想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思想特征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 北京婚外情调查,尤其要对那些存在腐化危险和征兆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宣传典型、组织观看教育片等轮番上阵的方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固的防线,将腐败拒之门外。
实行一定范围内的岗位轮换。随着工作时间的推移,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关系必将复杂,这极易导致“情”字支配工作的局面,成为腐败的温床。面对这种情况,对领导干部应坚决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对一般干部特别是在重点岗位上的干部也要实行岗位轮换,以公正、高效的“流动”纯洁工作人员。在具体实施当中,首先应加强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在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换岗;其次应加强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的短期调换,采取挂职的形式让一般干部负责领导岗位的一些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腐败的滋生;再次对一般干部也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换岗,特别要将重点岗位与非重点岗位进行调换,这不仅可以增强干部的综合工作能力,也可以为以后的工作协调提供便利。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一支公正、严明的纪检监察队伍, 北京婚外情调查,真正赋予其独立监督的权力,不能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认真对待群众举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查处不良行为。同时, ,完善社会综合监督网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向群众表明接受监督的决心与信心,决不打击报复。具体实施起来,监督队伍不能是长期不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换,而且要通过公平公正、严格考察选入;群众监督队伍要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广泛代表群众,时时刻刻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内外监督有机结合,最终确保部门安定发展,促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推进。
当前,我国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但是,随着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我们相信长此以往,部门必将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一片反腐倡廉的净土、花园。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