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管理
俄罗斯的私人侦探与保安业(也称非国有侦探与保安业)起步较晚,只有20来年的历史。时间虽短,但发展很快,已成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持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在俄罗斯,私人侦探与保安实际上是一种职业,尽管国内也有单独的私人侦探公司或私人保安企业,但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将这两种业务合二为一。为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俄罗斯颁布了《私人侦探和保安法》等法律及部门规定,使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得到了健康稳定的发展。
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前苏联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急剧的变化,国家处于转型时期,社会动荡,局势不稳,需要保安机构加强安全。正是市场有了这样的需求,私人侦探
和保安企业便应运而生。1989年,莫斯科刑事侦查局工作人员谢尔盖•斯捷普诺夫辞去公职,申请在莫斯科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并获得批准,成为前苏联和俄罗斯现代职业私人侦探第一人。1992年,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颁布,此后,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如雨后春笋,成倍增加,从根本上改变了护法机关作为安全保卫主体的格局,成为俄罗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标志之一.。
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现状及特点
目前,俄罗斯国内共注册2.5万家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从业人员共120万人,包括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在内的安全行业年营业额约120亿卢布。
一、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范围
1、保安业务的服务内容。
私人保安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保护拥有的、占有的、所用的、经营管理的、实际使用的、委托使用的目标和(或)财物;
保护保卫技术设备设计、安装、服务对象内的目标和(或)财物;
就免受非法侵害、合法进行防卫问题向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
在举行群众性活动地区维持秩
序;
维护目标内部规定和通行规则。从事私人保安业务的企业有权协助护法机关维持治安秩序。
2、侦探业务的服务内容。
私人侦探服务项目包括:
根据与诉讼当事人的协议捜集民事案件信息;
进行市场调研、捜集商业谈判情报、揭发无偿还能力的或不诚实的商业伙伴
制止非法使用商标和名称、不正当竞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时查明公民(经其书面同意)履历及其他身份信息;
寻找失踪人员;
査找个人、企业、机关、组织遗失的财物;
根据与诉讼当事人的协议,搜集刑事案件信息。
私人侦探有权协助护法机关预防和发现犯罪、行政违法行为。
二、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责任
1、刑事责任。
私人保安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为越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例如,超越许可证賦予的权限,使用或是威胁使用武力,处3年以下限制自由,或是6个月拘禁,或是5年以下剥夺自由,同时剥夺(或不剥夺)3年以下从事该业务的权利;引起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下剥夺自由,同时剥夺3年以下从事该业务的权利。
2、行政责任。
私人保安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为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例如,非法穿着带国家军事单位、执法监察机关符号的制服,处5~10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没收制服•,故意破坏或拆除职权人做的印封(铅封),予以警告或是对公民处以13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对法人处以3~5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违反登记、保管、持有武器弹药管理规定,予以警告,或是处5~12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并没收(或不没收)武器弹药;违反规定在居民点和其他非隔离区域射击,处10倍以下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并没收(或不没收)武器弹药,提供法律未规定的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私人保安服务,处私人侦探(保安员)10~15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处私人侦探或保安企业
负责人20~30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
3、经济责任(物质赔偿)。
同时存在以下情况时由私人侦探和保安员承担经济责任:
给经营者造成直接损失;
有违法行为,且其错误是损失的原因;
作为(不作为)和损失有因果关系。
三、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权力限制
禁止将私人侦探和保安员与国家公职或社会团体选任的付薪职务混同,禁止保安员使用侦探方法。此外,还禁止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以下行为:
向护法机关隐瞒其所知晓的准备中的、实施中的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冒充护法机关工作人员5收集个人政治信念、宗教信仰、私生活方面的信息,
在未经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场合对公职人员或个人进行录音、录像或摄影;
实施妨碍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
为;
实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名誉、人格和财产造成危害的行为;
伪造材料或误导客户;
泄露在履行合同义务中收集的有关订约人的信息,包括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和(或)订约人财产保护的信息;违背订约人利益将收集的材料用作其他目的或是有利于第三方;
将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
使用该领域全权机关在行动侦査中获取的材料和其他信息;
违反俄罗斯法律规定的办法,获取和使用行动侦查机关的专业数据库和信息分析数据库中的信息。
四、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培训俄罗斯内务部规定,私人侦探和
保安员必须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小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具
体科目及时间如下:
法律培训,私人侦探不少于70小时,私人保安员不少于60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刑法、民法、私人侦探和保安法、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掌握私人保安企业的任务和原则,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限制,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地位,特种设备和武器的使用依据、条件和办法。
战术培训,私人侦探不少于90小时,私人保安员不少于30小时。对私人保安员培训内容为保护财产、保护公民生命和健康的方法,举行群体活动时维护公共秩序的战术,火警信号的安装和使用,对保卫目标的反恐防护等。对私人侦探的培训内容包括侦探服务的行动策略、特种技术设备及其他工具的使用。
射击训练(仅对私人保安员),不少于30小时,如果使用公务武器,则不少于72小时。内容包括保管和持有的武器种类、型号、用途和总体构造,并进行实弹射击。
技术设备使用培训’不少于20小时。内容包括技术设备的用途、分类及使用,灭火设备、通信手段的使用等。
心理培训,不少于10小时。内容为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中引起精神紧张的因素及克服方式。
医学培训,不少于10小时。内容为讲解人体结构,部分疾病的特征,碰伤、骨折、脱臼的紧急救治,枪击、电击、催泪剂伤害的紧急救治。
特种体力训练,不少于10小时,内容为徒手格斗技巧、对付武装歹徒的方法等。
五、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中使用的武器及特种设备
1、武器和特种设备种类。
私人保安员使用的武器包括:国产手枪和左轮手枪;国产滑膛长管卡宾枪和火枪;国产无管射击武器;国产气手枪和转轮气手枪;催泪剂喷雾器、气溶胶和其他设备;电击设备和火花
域外视野黾I
放电器。
私人保安员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国产1-3级防护头盔;国产1-5级防护背心;国产EP-C,BP-C2、EKC—1、EOC手铐,国产nP-73M、np-k、np—t、nyc—1、nyc—2、nyc-3捸胶棍。
2、使用武器和特种设备的前提条
件。
私人保安员有权在下以情况使用特种设备:
为反击对其生命和健康直接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以及反击对被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直接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
当违法人员进行身体抵抗时,为制止其对所保护的财产实施犯罪。
禁止对明显怀孕的妇女.有明显残疾的人、明陡是未成年的人或是已向私人保安员说明是未成年的人使用特种设备,以F情况除外:对其实施武力抵抗、群体攻击,以及其他对私人保安员生命姥康或被保护财产构成威胁的攻击。
私人保安员有权在以下情况下使用射击武器:
当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为反击攻击行为I
为反击群体攻击或武力对所保护财产的攻击;
预告将使用武器(向空中射击),或是发出危急信号或求救信号。
禁止对妇女、有明显残疾的人、明逋能看出是未成年的人或已向私人保安员说明是未成年的人使用武器,以下情况除外:对其进行武力抵抗,实施威胁其生命和被保护财产的武力或群体攻击,以及有人围观,不使用射击武器将会使旁观者受到伤害。
私人保安员必须立即将每一次使用射击武器情况报告当地内务机关。
3.武器和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
私人保安员使用特种设备或武器时,必须预先告知准备使用上述装备,并留出足够时间落实所提出的要求,除非延迟使用特种设备或射击武器将会对生命和健康带来直接的危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视违法人数和事件的危害等级、性质以及抵抗情况确定装备的使用,以使危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对受伤人员进行先期救助,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发生的事件报告医疗部门和内务机关;立即将死亡或受伤的事件报告检察机关。
禁止使用橡胶棍攻击头部、颈部、锁骨部、腹部及性器官;禁止将催泪物质对违法者进行瞄准性射击,禁止在催泪物质发挥效能时在杀伤范围内重复使用催泪物质。
私人保安员必须定期接受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宜继续从事与使用特种
设备和(或)射击武器有关的业务。
私人保安员超越自己的权限、需求或自卫需求使用特种设备或射击武器,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私人保安企业武器弹药供应标准(见下表)。
六、对私人保安企业的要求
私人保安企业只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不能从事保安以外的业务,法定资本不能少于10万卢布。提供武装护U服务的私人保安企业,法定资本不能少于25万卢布。财产(非现金)在私\保安企业法定资本中所占的最大份额不超过50%,不能将筹集的现金用作私人保安企业的法定资本。
禁止外国公民、有外籍的俄罗斯公民.无国籍人员、外国法人,以及创始人(入股人)中有上述人员的企业,投资私人保安企业法定资本。
禁止私人保安企业创始人(人股人)出让导致法定资本中出现国外股份的份额。
私人保安企业不能是保安企业以外的从事其他业务公司的子公司,对于私人保安企业的创始人(入股人)而言,保安业务应为其主要的业务。只有具备充足理由,才能依据俄罗斯政府的规定,赋予从事保安以外业务的法人创办私人保安企业的权利。
私人保安企业的负责人应受过髙等教育,接受过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的专业技能提髙训练。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私人保安员资格证。
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无权代理国家公职。
武器
武器名称 数量
丨11产公务F•枪和转轮手枪 毎4名保安不多于1支
a产滑膛K;管1;-宾枪和火枪 每2名保安不多于1支
使⑴外伤性户弹的T•枪和转轮f.枪,无管射击武器和气动武器 每名保安1支
电i设备和火佗放电器 每名保安1支
子弹
武器名称 子弹储备(每件武器) 检查武器发射和校准射击 教学射击的子弹消耗 监管射击的子弹消耗
的子弹消耗(每件/每年) (每名保安/每年)
公务手枪 20 8 80 5
公务转轮F-枪 20 12 80 18
长管武器 10 10 100
使用外伤子弹的手枪和转轮手枪 20 10 200
无管和气动射击武器 I没有规定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起步晚,发展快。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在俄罗斯只有20来年的历史,时间短,但发展快。2006年,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为1800多家,登记在册的私人侦探和保安员为30万人。至2010年,公司数量已超过2.5万家,从业人员已达120万人。
2、人员层次高,业务素质好。俄罗斯对私人侦探和保安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对资格证的发放从严掌握,要求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必须受过高等教育,因此,该行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较尚。
3、遵守法律法规,但也打“擦边球”。俄罗斯的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十分强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不招募有前科的人,不为黑社会组织和犯罪分子提供服务,且经常与警察合作,侦破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但使用特殊手段获取情报仍然普遍存在,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间打“擦边球”。
俄罗斯安全协会概况
俄罗斯没有单独的私人侦探和保安行业’私人侦探和保安、安全技术设备(相当于我国的安防)、安全信息分析等统称为安全行业。因此,其行业协会也称为安全行业协会。
俄罗斯安全行业协会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其主要职责是:
促进行业内部发展及各行业的联系;
促进安全行业市场机制的发展,促进企业形成行业自律;
组织和开展对国内外安全服务、产品市场的科学研究和营销研究;
提高安全行业在国内外的形象和声誉;
开展国际合作,共享成功经验,
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协作。
俄罗斯安全行业协会主席为伊戈尔•康斯坦丁诺维奇_费罗年科,副主席为列夫丘克。
安全行业协会是俄罗斯安全行业影响较大的民间机构,除此之外,俄罗斯还有其他的类似协会,如成立于1992年的非国有安全组织协会,其成员包括约50多家俄国内大型企业。各城市也成立本地的行业协会,如首都成立了莫斯科城市安全私营组织协会。
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的监督与管理
一、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的法律法规
任何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在俄罗斯,从事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基础性法律,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违法法。其中宪法第23条规定,人人享有私人生活、个人和家庭隐私不受侵犯以及保护个人名誉和人格尊严的权利,人人享有通信、电话、邮政、电报或其他通讯秘密的权
利,并规定了对违法的处理。
第二类是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法律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该法规定了私人侦探和保安的活动形式、私人侦探的许可证发放、私人侦探和保安的限制,专业技术设备的使用前提等。
第三类是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活动的总统令和政府文件,如俄罗斯政府关于私人保安和私人侦探业务的决议,内容包括私人保安和私人侦探业务中使用的特种设备目录、保安员使用的武器目录、私人侦探和保安员使用特种设备条例、私人保安企业武器弹药供应标准等。
第四类是监管机关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如内务部出台的内务机关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及许可证发放工作细则、内务机关发放和延期私人保安员资格证办法、私人保安员专业技能考核办法等。
二、私人侦探和保安业主管机构及其措施俄罗斯《私人侦探与保安法》规定,俄罗斯境内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监管由负责内政事务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以及该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指定的其他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及其下属部门负责。
其中俄罗斯内务部社会秩序保卫局、秘密目标保卫局、俄联邦主体(编注:俄联邦主体是俄罗斯各共和国、边疆区、州、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的泛指,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省份)内务部、内务(总)局负责:
发放开展私人保安或(和)侦探业务许可证,为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办理和重新办理许可证。
审批法人内保部门章程。
发放、延期私人保安员(侦探)资格证。
落实俄罗斯法律和其他法规规定的、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武器弹药和特种设备流通的监管措施。
中止、恢复、废止许可证的效力,吊销私人保安员(侦探)资格证。
批准(或拒绝批准)私人保安员(侦探)培训、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的企业和单位的训练大纲。
俄罗斯内务部社会秩序保卫局许可证发放处、内务部秘密目标保卫局从事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部门、俄联邦主体内务部和内务(总)局的许可证发放部门以及其他内务机关工作人员是许可证、资格证相关事宜的具体负责部门,其职责包括:
检査和确认公民和法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办理(重新办理)许可证,审批法人内保部门章程,收回私人保安员资格证。
检查许可证持有人是否履行许可要求和条件,以及是否遵守武器弹药、特种设备流通章程。
检查法人内保部门是否遵守保安规则以及特种武器流通章程。
向法人和个体经营者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措施中止、废止许可证。
责令许可证持有人、内保部门改正违法行为,明确改正期限。
内务机关在发放许可证或资格证、登记、进行计划内和计划外检查时,对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许可证持有人使用武器和特种设备予以监管。
内务机关许可证发放部门,在发放开展私人保安或侦探业务许可证和批准内保部门章程后,对每一法人和个体经营者进行登记,其中包括发放许可证、批准章程的文件依据,以及业务内容、人员情况、计划内(计划外)检查的情况和其他信息。
为监管许可证持有人遵守许可要求和条件情况,内务机关进行计划内和计划外检查,检查既在注册地,也在保卫服务目标内进行。计划内检査依据许可证发放部门领导批准的季度进程进行,计划外检查依据俄联邦法律规定的办法进行。
内务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违反规范私人保安或侦探业务的俄联邦法律和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武器和特种设备流通章程,有权作出书面警告。如果不止一次(一年两次及以上)或是粗暴违反规定,有权采取措施中止许可证。如果限期内没有改正,可废止许可证。
三、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存在的问题
俄罗斯在管理私人侦探和保安业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促使这一行业处于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监管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法律相互矛盾,执法者无所适
从。
刑法第137条规定“私人生活不可侵犯”,第138条规定公民有权保护“信件、电话交谈秘密”,而私人侦探和保安法第5条规定“开展私人侦探业务时,在不会给公民的生命健康以及环境带来危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录音录像、摄影摄像设备、技术设备和其他工具”,这无疑将会侵犯公民的私生活。因此,国家杜马议员阿列克谢•亚历山德罗夫就曾要求总检察院调查私人侦探非法干涉公民私生活的案件。
2、违法处罚轻,有些措施形同虚
设。
刑法对相关违法行为所做的处罚很轻,其结果就是刺激某些私人侦探
或保安员铤而走险,谋取暴利。如俄罗斯刑法第138条规定“侵犯公民的通信、电话、邮政、电报或其他通讯秘密的,判处最髙8万卢布(约合3200美元)或者被处罚人最高半年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的罚款,或者判处120小时以上180小时以下强制劳动,或者1年以下劳动改造”。而私人侦探在互联网叫卖政府成员的“黑材料”常常是上万美元甚至几万美元,如国家杜马主席格雷兹洛夫的材料售价为15000美元,与3200美元罚款相比,其经济效益之高、风险成本之低一目了然,私人侦探自然敢于越过法律的底线,以窃听窃照等各种方式获得各种信息,以求高额回报。
3、主管部门责任不清,管理主体相互扯皮。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规定,该行业的主管单位为内务部,专业设备和武器的使用、保管、登记部等情况也由内务部监管,联邦安全局负责从事研制、生产、销售、为销售而获取专业设备的经营活动发放许可证,以及对申请者遵守许可证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看似两个机关职责清楚,责任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专业技术设备是使用行为,还是为销售目的而获取行为却难以分清,这为两个单位相互扯皮埋下了隐患。如果将专业技术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问题就迎刃而解。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与国际交往少、市场化不足等问题,在许多方面仍处于摸索阶段,与英美等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没有与国外市场和企业相一致的体系。不过,随着俄罗斯国力的不断强大,私有化的推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求助于私人侦探和保安,该行业将不断增加新的业务。同时,俄罗斯也会继续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使其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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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前苏联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急剧的变化,国家处于转型时期,社会动荡,局势不稳,需要保安机构加强安全。正是市场有了这样的需求,私人侦探
和保安企业便应运而生。1989年,莫斯科刑事侦查局工作人员谢尔盖•斯捷普诺夫辞去公职,申请在莫斯科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并获得批准,成为前苏联和俄罗斯现代职业私人侦探第一人。1992年,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颁布,此后,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如雨后春笋,成倍增加,从根本上改变了护法机关作为安全保卫主体的格局,成为俄罗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标志之一.。
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现状及特点
目前,俄罗斯国内共注册2.5万家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从业人员共120万人,包括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在内的安全行业年营业额约120亿卢布。
一、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范围
1、保安业务的服务内容。
私人保安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保护拥有的、占有的、所用的、经营管理的、实际使用的、委托使用的目标和(或)财物;
保护保卫技术设备设计、安装、服务对象内的目标和(或)财物;
就免受非法侵害、合法进行防卫问题向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
在举行群众性活动地区维持秩
序;
维护目标内部规定和通行规则。从事私人保安业务的企业有权协助护法机关维持治安秩序。
2、侦探业务的服务内容。
私人侦探服务项目包括:
根据与诉讼当事人的协议捜集民事案件信息;
进行市场调研、捜集商业谈判情报、揭发无偿还能力的或不诚实的商业伙伴
制止非法使用商标和名称、不正当竞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时查明公民(经其书面同意)履历及其他身份信息;
寻找失踪人员;
査找个人、企业、机关、组织遗失的财物;
根据与诉讼当事人的协议,搜集刑事案件信息。
私人侦探有权协助护法机关预防和发现犯罪、行政违法行为。
二、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责任
1、刑事责任。
私人保安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为越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例如,超越许可证賦予的权限,使用或是威胁使用武力,处3年以下限制自由,或是6个月拘禁,或是5年以下剥夺自由,同时剥夺(或不剥夺)3年以下从事该业务的权利;引起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下剥夺自由,同时剥夺3年以下从事该业务的权利。
2、行政责任。
私人保安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为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例如,非法穿着带国家军事单位、执法监察机关符号的制服,处5~10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没收制服•,故意破坏或拆除职权人做的印封(铅封),予以警告或是对公民处以13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对法人处以3~5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违反登记、保管、持有武器弹药管理规定,予以警告,或是处5~12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并没收(或不没收)武器弹药;违反规定在居民点和其他非隔离区域射击,处10倍以下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并没收(或不没收)武器弹药,提供法律未规定的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私人保安服务,处私人侦探(保安员)10~15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处私人侦探或保安企业
负责人20~30倍最低劳动报酬罚款。
3、经济责任(物质赔偿)。
同时存在以下情况时由私人侦探和保安员承担经济责任:
给经营者造成直接损失;
有违法行为,且其错误是损失的原因;
作为(不作为)和损失有因果关系。
三、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权力限制
禁止将私人侦探和保安员与国家公职或社会团体选任的付薪职务混同,禁止保安员使用侦探方法。此外,还禁止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以下行为:
向护法机关隐瞒其所知晓的准备中的、实施中的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冒充护法机关工作人员5收集个人政治信念、宗教信仰、私生活方面的信息,
在未经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场合对公职人员或个人进行录音、录像或摄影;
实施妨碍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
为;
实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名誉、人格和财产造成危害的行为;
伪造材料或误导客户;
泄露在履行合同义务中收集的有关订约人的信息,包括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和(或)订约人财产保护的信息;违背订约人利益将收集的材料用作其他目的或是有利于第三方;
将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
使用该领域全权机关在行动侦査中获取的材料和其他信息;
违反俄罗斯法律规定的办法,获取和使用行动侦查机关的专业数据库和信息分析数据库中的信息。
四、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培训俄罗斯内务部规定,私人侦探和
保安员必须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小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具
体科目及时间如下:
法律培训,私人侦探不少于70小时,私人保安员不少于60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刑法、民法、私人侦探和保安法、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掌握私人保安企业的任务和原则,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限制,私人侦探和保安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地位,特种设备和武器的使用依据、条件和办法。
战术培训,私人侦探不少于90小时,私人保安员不少于30小时。对私人保安员培训内容为保护财产、保护公民生命和健康的方法,举行群体活动时维护公共秩序的战术,火警信号的安装和使用,对保卫目标的反恐防护等。对私人侦探的培训内容包括侦探服务的行动策略、特种技术设备及其他工具的使用。
射击训练(仅对私人保安员),不少于30小时,如果使用公务武器,则不少于72小时。内容包括保管和持有的武器种类、型号、用途和总体构造,并进行实弹射击。
技术设备使用培训’不少于20小时。内容包括技术设备的用途、分类及使用,灭火设备、通信手段的使用等。
心理培训,不少于10小时。内容为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中引起精神紧张的因素及克服方式。
医学培训,不少于10小时。内容为讲解人体结构,部分疾病的特征,碰伤、骨折、脱臼的紧急救治,枪击、电击、催泪剂伤害的紧急救治。
特种体力训练,不少于10小时,内容为徒手格斗技巧、对付武装歹徒的方法等。
五、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中使用的武器及特种设备
1、武器和特种设备种类。
私人保安员使用的武器包括:国产手枪和左轮手枪;国产滑膛长管卡宾枪和火枪;国产无管射击武器;国产气手枪和转轮气手枪;催泪剂喷雾器、气溶胶和其他设备;电击设备和火花
域外视野黾I
放电器。
私人保安员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国产1-3级防护头盔;国产1-5级防护背心;国产EP-C,BP-C2、EKC—1、EOC手铐,国产nP-73M、np-k、np—t、nyc—1、nyc—2、nyc-3捸胶棍。
2、使用武器和特种设备的前提条
件。
私人保安员有权在下以情况使用特种设备:
为反击对其生命和健康直接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以及反击对被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直接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
当违法人员进行身体抵抗时,为制止其对所保护的财产实施犯罪。
禁止对明显怀孕的妇女.有明显残疾的人、明陡是未成年的人或是已向私人保安员说明是未成年的人使用特种设备,以F情况除外:对其实施武力抵抗、群体攻击,以及其他对私人保安员生命姥康或被保护财产构成威胁的攻击。
私人保安员有权在以下情况下使用射击武器:
当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为反击攻击行为I
为反击群体攻击或武力对所保护财产的攻击;
预告将使用武器(向空中射击),或是发出危急信号或求救信号。
禁止对妇女、有明显残疾的人、明逋能看出是未成年的人或已向私人保安员说明是未成年的人使用武器,以下情况除外:对其进行武力抵抗,实施威胁其生命和被保护财产的武力或群体攻击,以及有人围观,不使用射击武器将会使旁观者受到伤害。
私人保安员必须立即将每一次使用射击武器情况报告当地内务机关。
3.武器和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
私人保安员使用特种设备或武器时,必须预先告知准备使用上述装备,并留出足够时间落实所提出的要求,除非延迟使用特种设备或射击武器将会对生命和健康带来直接的危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视违法人数和事件的危害等级、性质以及抵抗情况确定装备的使用,以使危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对受伤人员进行先期救助,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发生的事件报告医疗部门和内务机关;立即将死亡或受伤的事件报告检察机关。
禁止使用橡胶棍攻击头部、颈部、锁骨部、腹部及性器官;禁止将催泪物质对违法者进行瞄准性射击,禁止在催泪物质发挥效能时在杀伤范围内重复使用催泪物质。
私人保安员必须定期接受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宜继续从事与使用特种
设备和(或)射击武器有关的业务。
私人保安员超越自己的权限、需求或自卫需求使用特种设备或射击武器,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私人保安企业武器弹药供应标准(见下表)。
六、对私人保安企业的要求
私人保安企业只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不能从事保安以外的业务,法定资本不能少于10万卢布。提供武装护U服务的私人保安企业,法定资本不能少于25万卢布。财产(非现金)在私\保安企业法定资本中所占的最大份额不超过50%,不能将筹集的现金用作私人保安企业的法定资本。
禁止外国公民、有外籍的俄罗斯公民.无国籍人员、外国法人,以及创始人(入股人)中有上述人员的企业,投资私人保安企业法定资本。
禁止私人保安企业创始人(人股人)出让导致法定资本中出现国外股份的份额。
私人保安企业不能是保安企业以外的从事其他业务公司的子公司,对于私人保安企业的创始人(入股人)而言,保安业务应为其主要的业务。只有具备充足理由,才能依据俄罗斯政府的规定,赋予从事保安以外业务的法人创办私人保安企业的权利。
私人保安企业的负责人应受过髙等教育,接受过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的专业技能提髙训练。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私人保安员资格证。
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无权代理国家公职。
武器
武器名称 数量
丨11产公务F•枪和转轮手枪 毎4名保安不多于1支
a产滑膛K;管1;-宾枪和火枪 每2名保安不多于1支
使⑴外伤性户弹的T•枪和转轮f.枪,无管射击武器和气动武器 每名保安1支
电i设备和火佗放电器 每名保安1支
子弹
武器名称 子弹储备(每件武器) 检查武器发射和校准射击 教学射击的子弹消耗 监管射击的子弹消耗
的子弹消耗(每件/每年) (每名保安/每年)
公务手枪 20 8 80 5
公务转轮F-枪 20 12 80 18
长管武器 10 10 100
使用外伤子弹的手枪和转轮手枪 20 10 200
无管和气动射击武器 I没有规定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起步晚,发展快。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在俄罗斯只有20来年的历史,时间短,但发展快。2006年,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为1800多家,登记在册的私人侦探和保安员为30万人。至2010年,公司数量已超过2.5万家,从业人员已达120万人。
2、人员层次高,业务素质好。俄罗斯对私人侦探和保安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对资格证的发放从严掌握,要求私人保安企业负责人必须受过高等教育,因此,该行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较尚。
3、遵守法律法规,但也打“擦边球”。俄罗斯的私人侦探和保安企业十分强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不招募有前科的人,不为黑社会组织和犯罪分子提供服务,且经常与警察合作,侦破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但使用特殊手段获取情报仍然普遍存在,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间打“擦边球”。
俄罗斯安全协会概况
俄罗斯没有单独的私人侦探和保安行业’私人侦探和保安、安全技术设备(相当于我国的安防)、安全信息分析等统称为安全行业。因此,其行业协会也称为安全行业协会。
俄罗斯安全行业协会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其主要职责是:
促进行业内部发展及各行业的联系;
促进安全行业市场机制的发展,促进企业形成行业自律;
组织和开展对国内外安全服务、产品市场的科学研究和营销研究;
提高安全行业在国内外的形象和声誉;
开展国际合作,共享成功经验,
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协作。
俄罗斯安全行业协会主席为伊戈尔•康斯坦丁诺维奇_费罗年科,副主席为列夫丘克。
安全行业协会是俄罗斯安全行业影响较大的民间机构,除此之外,俄罗斯还有其他的类似协会,如成立于1992年的非国有安全组织协会,其成员包括约50多家俄国内大型企业。各城市也成立本地的行业协会,如首都成立了莫斯科城市安全私营组织协会。
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的监督与管理
一、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的法律法规
任何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在俄罗斯,从事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基础性法律,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违法法。其中宪法第23条规定,人人享有私人生活、个人和家庭隐私不受侵犯以及保护个人名誉和人格尊严的权利,人人享有通信、电话、邮政、电报或其他通讯秘密的权
利,并规定了对违法的处理。
第二类是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法律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该法规定了私人侦探和保安的活动形式、私人侦探的许可证发放、私人侦探和保安的限制,专业技术设备的使用前提等。
第三类是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活动的总统令和政府文件,如俄罗斯政府关于私人保安和私人侦探业务的决议,内容包括私人保安和私人侦探业务中使用的特种设备目录、保安员使用的武器目录、私人侦探和保安员使用特种设备条例、私人保安企业武器弹药供应标准等。
第四类是监管机关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如内务部出台的内务机关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及许可证发放工作细则、内务机关发放和延期私人保安员资格证办法、私人保安员专业技能考核办法等。
二、私人侦探和保安业主管机构及其措施俄罗斯《私人侦探与保安法》规定,俄罗斯境内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监管由负责内政事务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以及该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指定的其他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及其下属部门负责。
其中俄罗斯内务部社会秩序保卫局、秘密目标保卫局、俄联邦主体(编注:俄联邦主体是俄罗斯各共和国、边疆区、州、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的泛指,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省份)内务部、内务(总)局负责:
发放开展私人保安或(和)侦探业务许可证,为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办理和重新办理许可证。
审批法人内保部门章程。
发放、延期私人保安员(侦探)资格证。
落实俄罗斯法律和其他法规规定的、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武器弹药和特种设备流通的监管措施。
中止、恢复、废止许可证的效力,吊销私人保安员(侦探)资格证。
批准(或拒绝批准)私人保安员(侦探)培训、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的企业和单位的训练大纲。
俄罗斯内务部社会秩序保卫局许可证发放处、内务部秘密目标保卫局从事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部门、俄联邦主体内务部和内务(总)局的许可证发放部门以及其他内务机关工作人员是许可证、资格证相关事宜的具体负责部门,其职责包括:
检査和确认公民和法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办理(重新办理)许可证,审批法人内保部门章程,收回私人保安员资格证。
检查许可证持有人是否履行许可要求和条件,以及是否遵守武器弹药、特种设备流通章程。
检查法人内保部门是否遵守保安规则以及特种武器流通章程。
向法人和个体经营者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措施中止、废止许可证。
责令许可证持有人、内保部门改正违法行为,明确改正期限。
内务机关在发放许可证或资格证、登记、进行计划内和计划外检查时,对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许可证持有人使用武器和特种设备予以监管。
内务机关许可证发放部门,在发放开展私人保安或侦探业务许可证和批准内保部门章程后,对每一法人和个体经营者进行登记,其中包括发放许可证、批准章程的文件依据,以及业务内容、人员情况、计划内(计划外)检查的情况和其他信息。
为监管许可证持有人遵守许可要求和条件情况,内务机关进行计划内和计划外检查,检查既在注册地,也在保卫服务目标内进行。计划内检査依据许可证发放部门领导批准的季度进程进行,计划外检查依据俄联邦法律规定的办法进行。
内务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违反规范私人保安或侦探业务的俄联邦法律和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武器和特种设备流通章程,有权作出书面警告。如果不止一次(一年两次及以上)或是粗暴违反规定,有权采取措施中止许可证。如果限期内没有改正,可废止许可证。
三、监管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存在的问题
俄罗斯在管理私人侦探和保安业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促使这一行业处于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监管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法律相互矛盾,执法者无所适
从。
刑法第137条规定“私人生活不可侵犯”,第138条规定公民有权保护“信件、电话交谈秘密”,而私人侦探和保安法第5条规定“开展私人侦探业务时,在不会给公民的生命健康以及环境带来危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录音录像、摄影摄像设备、技术设备和其他工具”,这无疑将会侵犯公民的私生活。因此,国家杜马议员阿列克谢•亚历山德罗夫就曾要求总检察院调查私人侦探非法干涉公民私生活的案件。
2、违法处罚轻,有些措施形同虚
设。
刑法对相关违法行为所做的处罚很轻,其结果就是刺激某些私人侦探
或保安员铤而走险,谋取暴利。如俄罗斯刑法第138条规定“侵犯公民的通信、电话、邮政、电报或其他通讯秘密的,判处最髙8万卢布(约合3200美元)或者被处罚人最高半年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的罚款,或者判处120小时以上180小时以下强制劳动,或者1年以下劳动改造”。而私人侦探在互联网叫卖政府成员的“黑材料”常常是上万美元甚至几万美元,如国家杜马主席格雷兹洛夫的材料售价为15000美元,与3200美元罚款相比,其经济效益之高、风险成本之低一目了然,私人侦探自然敢于越过法律的底线,以窃听窃照等各种方式获得各种信息,以求高额回报。
3、主管部门责任不清,管理主体相互扯皮。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规定,该行业的主管单位为内务部,专业设备和武器的使用、保管、登记部等情况也由内务部监管,联邦安全局负责从事研制、生产、销售、为销售而获取专业设备的经营活动发放许可证,以及对申请者遵守许可证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看似两个机关职责清楚,责任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专业技术设备是使用行为,还是为销售目的而获取行为却难以分清,这为两个单位相互扯皮埋下了隐患。如果将专业技术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问题就迎刃而解。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与国际交往少、市场化不足等问题,在许多方面仍处于摸索阶段,与英美等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没有与国外市场和企业相一致的体系。不过,随着俄罗斯国力的不断强大,私有化的推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求助于私人侦探和保安,该行业将不断增加新的业务。同时,俄罗斯也会继续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使其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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