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离人性的太平天国婚姻等级制度(一)
太平天国一方面实行严格的隔离男女的政策,另一方面领导者却妻妾成群;太平天国虽然宣传“男女平等”,却在实践中仍然遵循传统的伦理纲常,甚至对其进一步强化。丈夫与妻子之间存在森严的等级;诸王的妃、嫔之间,高级将领们的“大贞人”“小贞人”等之间也是等级分明s史学界对太平天国婚姻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隔离男女政策的批判上,对太平军军中婚姻情况研究上,而对民间婚姻的情况很少涉及;在说到诸王妃、嫔等这些特殊女子群体时,也只是在说明诸王等特权或淫乱时所提到,没有对这些特殊女子群体的社会生活以及其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做一系统研究;另外,对太平天国等级婚姻的原因和影响的专门论述也比较少。太平天国等级婚姻问题还有一定的研究空间,因此,作者决定把太平天国的等级婚姻问题作为研究的课题。
太平天国的婚姻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类:太平天国在婚姻家庭领域实行男女平等。
由于受阶级斗争史观和时代的影响,老一辈学者大多充分肯定太平天国婚姻政策及其积极作用。简又文在其《太平天国妇女问题》一文中认为:“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实行多妻制只不过是承袭了传统社会中的旧俗,而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不能按照现行的道德规范来要求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因为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以及富贵人家都曾娶妻纳妾,所以不能因为太平天国的领导者没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就批判其视女性为玩物,这只是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高原的《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及妇女人物》②、郑鹤声的《太平天国妇女解放运动及其评价》中都持与此类似的观点。罗尔纲认为:“太平天国的婚姻政策具有反封建的性质,实现了男女平等,完成了解放妇女的历史功绩。”之后的学者也大多持此相同的观点。
第二类:太平天国并未实现婚恋自主,男女依旧不平等。
廖胜的《妇女与太平天国社会》一书认为:“太平天国的婚配类型包括掠夺婚、恩赏婚、国家强行包办婚姻等,在这些婚姻中妇女没有丝毫选择的权利,被当作一件物品被动的接受选择。太平天国的领导者把这些妇女任意分配给将士,是为了使战士可以为其奋力杀敌。太平天国的妇女从来都没有实现婚恋自主,社会地位仍然很低下。”郑焱、汤可可的《太平天国并不是一次妇女解放运动》
一文认为:“太平天国实行圣库制度,太平天国内的广大军民都要将自己的财物以及粮食上交圣库,由国家统一分配。在这种情况下,结婚不论财只不过是一句口号,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夏春涛的《太平军中的婚姻状况与两性关系探析》一文认为:“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实行多妻制,妇女的地位丝毫没有提高,依然只是作为一种服务于特权阶层的工具存在着,没有丝毫婚姻自由。”
综上所述,目前有关太平天国婚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太平天国是否废除了传统落后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否在婚姻家庭上实现了男女平等,妇女的家庭地位以及社会地位是否真正得到提高等这几个问题上。但是之前的学者要么是研究太平军军中的婚姻状况,
要么是在研究太平天国妇女地位时零散地提到婚姻政策,要么是对婚姻政策本身进行研究。目前还没有学者对太平天国的等级婚姻从政策、实践、婚姻主体、原因、影响这些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另外,关于太平天国的等级婚姻问题,过去的研究大多以男子为研究
主体。而只有对婚姻家庭的另一个主体-妇女在等级婚姻中的权利的变化进行研究,我们对太平天国等级婚姻才能有更加系统的认识。总之,太平天国的婚姻不仅从天王到普通百姓上下等级森严,婚姻的主体——丈夫与妻妾之间存在等级,而且妻妾之间也等级分明,因此作者决定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太平天国等级婚姻进行研究。
本文主要从三个部分对太平天国的等级婚姻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探讨太平天国上下等级分明的婚姻政策及其实践,分民间和普通将士的等级婚姻政策、高级将领和诸王的等级婚姻政策两个部分分别研究。第二部分,研究太平天国婚姻的主体之间森严的等级,分民间和普通将士的婚姻主体、高级将领和诸王的婚姻主体两个部分分别进行研究;第三部分,研究形成太平天国等级婚姻的原因及其影响。作者通过本文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太平天国实行隔离男女政策前后,军中和民间婚姻情况是怎样的?太平天国诸王和高级将领妻妾的来源、社会地位及其与丈夫的关系如何?太平天国实行等级婚姻的原因和影响是什么?
一、太平天国等级分明的婚姻政策及其实践
(一)太平天国民间和普通士兵的婚姻政策及其实践
太平天国在革命初期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广大人民加人到革命队伍中,制定了许多反对传统社会不平等的政策。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中就有一些政策是关于提倡男女婚恋自主,废除传统烦琐婚俗的。该文献中称:“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于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总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旧时歪例尽除。”根据以上材料分析,表面上看,《天朝田亩制度》关于婚姻方面的规定革除了中国古代传统婚姻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中最重要的“纳徵”环节,否定了买卖婚姻,改变了传统婚姻中买卖女子的本质,改写了以女人为交换物的人类婚姻史。另外,简化了传统婚姻烦冗复杂的仪式,改为只拜上帝即可。但是仔细思量就会发现这些政策形式大过内容,太平天国制定这些政策的出发点不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一方面是因为太平天国初期实行“圣库制度”,太平天国广大军民的所有财产都必须上缴圣库,因此就无所谓“婚姻不论财”了;另一方面是为了政治宣传才制定这些与清政府统治下不同的婚姻政策。这从普通百姓和士兵婚姻的实际情况与太平天国制定的政策大相径庭就可见一斑。
1.隔离男女的“男营(馆)和女营(馆广太平天国自金田团营起,由于各地会众都是举家举族参加起义,洪秀全为了整肃军纪,提高太平军的战斗力,颁布了五大纪律,其中第二条便是严别男女。由此可见,太平天国基层军民从金田团营时开始,就已经实行废除家庭,隔绝男女的男女分行政策,就算是夫妻也不得相见。江夏无锥子的《鄂城纪事诗》就对此情形有记载:“馆分男女泪泛滥,儿女夫妻见面难;任是金刚铁汉子,此时相对也心酸。”①自古以来就用“家破人亡”来形容一个人有了灭顶之灾,没有什么比这更惨痛的事情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家庭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而太平天国这种违背人伦的严别男女政策却废除了家庭,可以想象此政策一出,在当时的民众中造成了怎样的恐慌。家庭都不存在了,更没有什么婚姻可言,因此,太平天国有关婚姻的政策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太平天国规定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凡是男女私自结合,正常的男女之间的接触,甚至夫妻之间过夫妻生活都被视为犯天条,一旦被发现,男女皆斩。太平天国制定的严别男女政策违背人之天性,因此就不得不制定一些更为恐怖的处罚措施来确保这一政策能够顺利执行。从金田起义时起就参加革命的两广籍人被称为“老兄弟”,太平天国对“老兄弟”触犯天条者的惩治最为残酷,这是为了给太平天国的其他将士敲响警钟。具体的刑罚措施是“凡犯第七天条(即犯淫乱罪),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点天灯是一种酷刑,把犯人用布包起来浸在油缸后,倒挂在木杆上,然后从脚点燃,活活把人烧死)。虽然通过严刑峻法能够对民众及太平军进行震慑,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男女犯天条,太平天国的领导阶层认为应该从源头上断绝此种淫乱现象的产生,这就是要彻底贯彻严别男女政策。
太平天国从金田起义就开始实行女馆制度。太平军中实行隔离男女政策,分男营女营,也就是用军事编制取代了家庭组织。最初,男女别营这种拆散家庭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军队战斗力,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却没有进行变通,反而将这种战时政策一直延续并且推广到整个社会,使太平天国统治区域都变成了军营。太平天国在所占领城市实行男女分馆制度始于永安建制,大致于攻克武昌之后完善成形。《粤匪纪略》中对武昌实行男女分馆制度的情形有所记载:“无论男妇……以二十五人为一军,男有男贼管带,女有女贼管领。”②由于此种完全隔离男女,废除家庭的做法有违常理,更何况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是不可阻挡的。因此,《天情道理书》还对太平军以及普通百姓如何看望父母及妻子做了规定:“……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不得径进姐妹营中,男女混杂。”③在武昌,这种废除家庭的做法遭到了辖区民众的强烈不满与反对,太平军因此采取了强制手段,在城中引起了一片恐慌。由于太平军在武昌仅仅停留了不到一个月就挥师东进,所以制定颁布的措施未能有充分的时间去贯彻实施,在攻克南京后,太平天国才开始真正大规模地严格地实行严别男女政策。这项政策致使父母兄弟姊妹骨肉分离,不得不抛家业于不顾,给广大民众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灾难。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家族”特别是“家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家庭从古至今对每个人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虽然“男馆”和“女馆”中的男女老少的衣食住行有统一的管理,但是那种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劳动的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这是人的天性。太平天国的男女分馆制度,其实隔离的不仅仅是男人和女人,而是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因此,它对太平军以及普通百姓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是无法估量的。由于太平天国严别男女的政策异常严酷,不但拆散家庭有悖人伦,就连男女之间的正常接触也会招致杀头之祸。根据史料可以推断,当时肯定有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据不人馆,甚至有人投河甚至自缢。可以料想出当时的惨况触目惊心。此外,有一些民众四处逃匿,据不人馆,还有一些人联系亲朋好友,自行分别男女聚居,组成所谓的“私馆”。但是,这种办法也行不通,太平军对“私馆”也进行严查。首义六王和秦日纲在实行隔离男女政策时享有娶妻纳妾的特权,那这种特权是否可以恩及他们的亲人家属呢?答案是否定的。谢介鹤的《金陵癸甲纪事略》中还记载了西王萧朝贵因其父母违反天条同居而斩其父母的事件,“永安分男女禁,除天贼及东西南北翼贼外,凡男女乱,皆斩”,而西王萧朝贵的父母却违反规定私自同居,“贼众觉语西贼,西贼与东贼遂同议斩其父母以警众人”。萧朝贵位居西王,处于太平天国领导层的高位,但其对父母团聚也没有网开一面,而是“大义灭亲”的下令斩其父母,这在非常注重孝道的传统社会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通过以上这些材料说明,在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在天京城中的确极为认真地执行了隔离男女的政策。
太平天国的隔离男女政策违背人之天性与伦理道德,因此,虽然制定了严苛的法令,但铤而走险之人也不少。根据《天父圣旨》卷三中记载,“1854年3月2日夜,东王杨秀清宣称自己被天父附体,下令捉拿镇国侯卢贤拔和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卢贤拔承认自己曾违反三四次天条与妻子同居,陈宗扬在严厉地逼问下最终也供认不但与其妻子过了几次夫妻生活,甚至还曾对军中的其他姐妹动过邪念,但未遂。杨秀清认为卢贤拔对太平天国一直忠心耿耿,并且主动承认罪行且懊悔万分,于是免除死刑,只是削去其爵位。但是,对于陈宗扬却斩首示众,因为其不但多次与妻子私合,还曾试图奸淫营中其他姐妹,罪不可恕。‘天父’还特意告诫众人千万不要把他们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如果那样做了,就是自取灭亡。”分析材料可知,陈宗扬和卢贤拔两人都是太平天国的开国元勋,并且位居高官,仅仅因为过了几次夫妻生活就被罚被斩,从这也可以看出太平天国对违反“淫乱”此天条者严惩不贷。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太平天国的隔离男女政策不得人心,很难再持续执行下去。为了安抚人心,稳定军心,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不得不考虑废除男女分馆政策。
2.“婚娶官”掣签指婚
1854年因对镇国侯卢贤拔、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与妻子同宿一案惩罚甚严,再加上太平天国的军民对洪秀全等人在定都天京,建立“小天堂”之后就废除隔离男女政策、恢复家庭的许诺没有实现特别失望,因此,在太平天国内部产生了众多非议。清政府抓住这些事件大肆宣扬,把太平军形容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形势对太平天国极为不利。迫于内外压力,太平天国的领导阶层不得不对隔离男女政策做出一些调整。《太平天国野史》中就有太平天国为何取消隔离男女政策的相关记载:“太平军自金田至金陵,别男女甚严,夫妻同居,亦犯天条当斩。……迨太平三年正月,天宫丞相曾水源往芜湖误期削职,其弟怨悔逸去。天王怒疑水源所使。磔之。
因询心腹,何以旧党亦效新附私逃。有答以永安时言至金陵为登天堂,许夫妇团聚,今仍不准有家,恐此后逃者更多。”洪秀全仅仅因为认为是曾水源其指使其弟弟逃逸,就对“老兄弟”曾水源实行凌迟,说明洪秀全对逃逸这一现象非常愤怒。另外,根据材料中“何以旧党亦效新附私逃”一句可知,当时太平军中官兵逃逸现象已经很严重了。因此,为了稳定军心,巩固太平天国政权,太平天国领导集团被迫进行妥协,于1854年由东王杨秀清降旨取消了夫妻分居制度,严禁家庭存在的过激法令宣告废止。太平天国设立了主管婚娶事务的专制官员——“婚娶官”,对男女婚嫁实行监管。
据《金陵纪事诗》记载:“寻常婚娶浑闲事,要向官家索票签。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挥方准。”②谢绥之的《燐血丛钞》中也记载道:“忠逆复下禁止掠妇之令,贼酋未得龙凤批及散贼所掠诸妇女,皆令十九日缴送女馆,违者论斩”,又说“贼酋既得妻,则请于所统之王,给批为据”③。由此可见,如果男女想结为夫妇,必须先由求婚者先向本队长官提出结婚申请,本队长官集中名单后向媒所申报,得到上级的批准,发给“龙凤合挥”,
就算之前已经取过妻子,现在也得请求补发“龙凤合挥”才算合法,否则不予承认,并以“犯奸”论处。这里所说的“龙凤合挥”,也有人称之为“合挥”,其功效与今天的结婚证书有相似之处,“龙凤合挥”上写明登录号以及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籍贯等,男方还注明官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写的不是具体的名字,而是以某大妹相称。
太平天国之前因为实行隔离男女、废除家庭这一违背伦理纲常的政策,屡次成为清政府攻击的对象。所以废除严别男女政策之后,太平天国进行了一些政治上的宣传,以笼络争取人心,扩大太平天国的队伍。洪仁讦曾在一篇劝谕清军弃暗投明的檄文中声称“我天朝廓达大度……不分新旧兄弟,皆是视同一体。……有家者固团圆以相乐,无室者亦婚配以各遂,虽在军旅之中,仍不废家庭之乐”。这段话与事实有很大的出人,带有浓郁的夸张宣传色彩。其实,虽然太平天国巳经准许男女结婚,但制定的结婚政策却极为严格。“凡男女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岁者,皆报名指配……。由婚娶官掣签指婚,于是“有老夫得少妻,童子获衰妇者”。根据材料可知,婚娶官采取掣签的方式,造成许多“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等畸形婚姻,有不少贞节烈妇不堪其辱,纷纷自裁。这种婚配方式还不如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为虽然有时父母嫁女儿,考虑最多的是其为家族带来的经济利益,但大多还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一个好人家,过上幸福的生活。不过这种分配婚姻的方式比起之前绝对禁止婚配算是一个进步。但是,这种通过“婚娶官”分配婚姻的政策仅仅局限于普通士兵和低级将领。据《燐血丛钞》记载,太平军在攻占苏州之后,忠王李秀成“夜起,遍遣伪文职巡查各馆……直入卧房,辟门查验。贼与妇莫不仓皇而起,持批对验”③。分析材料可知“龙凤批”是太平军中的普通士兵能够与妻子同居的一种凭证,没有这个证书就私自同居的人被视为触犯天条,男女皆斩。太平天国的最高级的婚娶官黄维曰,他的爵位仅仅位于六爵(义、安、福、燕、豫、侯)中的第三等,即“禧天福”,由此可以推断,“合挥”制度不适用于中高级将领及诸王。因此,根据以上这些史料可推断“龙凤合挥”是太平军中的低级官员和士兵能够建立和维持夫妻关系的一种凭证。另外,婚姻是由“婚娶官”以抽签来进行配对,这种由原来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转为现在的“婚娶官分配”婚姻,仍然不是男女的自愿结合。这只不过是由于太平天国长期推行严別男女、废除家庭的禁欲主义政策,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之后,太平天国对这种隔离男女政策所做出的调整。虽然呤琍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一书记载,太平天国的官长的女儿和有权力的将领自由结识,互相熟悉,他们之间的婚姻是“爱情的结合”。这个特例指的是埃尔(英籍太平军军官)与忠王幼女金好的婚姻。但这种存在于太平天国上层特权阶级的自由婚姻只是特殊的事例,它不可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太平天国虽然颁布了废除隔离家庭男女和男女分馆的政策,但具体实施情况却与之有所出入。1854年废除隔离男女政策之后,
太平军在所攻占的城市,仍然建立和组织“女馆”。太平天国后期,李秀成在攻占浙江绍兴后,还苦口婆心地告诫自己的子侄:“城中妇女总要分别……不得混杂。”②出现这种政策与实践不符合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虽然废除严别男女政策之后,太平军官员和普通士兵已经准许结婚。但是,在军队行军打仗之时是不允许带家眷的,让官员和士兵的妻儿人住“女馆”是为了保护他们,以解除将士的后顾之忧,使其在战场上可以奋力杀敌;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再战乱中无家可归的妇女有个栖身之所。根据这些材料我们可以推断,在太平天国取消“男女分馆”政策之后,“女馆”或“姊妹馆”仍然存在,但是这和前期将所攻克城市的妇女全部强行编入女馆的情况不同,后期的“女馆”在一定程度上为妇女避乱提供了条件,有积极作用。
有关太平天国民间在实行隔离男女政策和废除隔离男女政策后的婚姻状况很少有文献记载。夏春涛在其《太平天国时期社会风习的嬗变》一文中写道:“由于时局动荡,民间大多是匆匆迎娶……不少沿用旧式婚礼的民众一般都在夜深人静后闭门行礼。到了后期,个别地方的太平军巳经允许民间仍按旧俗婚娶。”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民间的婚姻也是存在的,而且由于远离军队或城市,更有条件保持或举行旧时的婚娶风俗。由前面的论述可知,太平天国从金田起义时起到太平天国后期,一直贯彻的都是分别男女政策,只不过严苛程度不同而已,特别是太平军仍要行军打仗,不能带女眷,夫妻分离仍是事实。但是,太平天国时期民间的婚俗情形有待进一步考证。虽然关于太平天国民间婚姻情形文字方面的史料不多,但是通过对现存的一些壁画进行考证可以丰富这方面的研究。太平天国的壁画在1851年金田起义之初就已出现,最初只是存在于诸王的王府中,到了太平天国后期壁画进一步普及化。虽然壁画成为各个府第和衙馆的主要装饰,但是太平天国的壁画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画中该画有人物的地方却不画出人物。这大概是由于太平天国崇信拜上帝教,而其教义中规定了不许崇拜除了上帝之外的其他一切偶像,所以在壁画发展的初期,太平天国领导者就规定太平天国壁画中不准画人物。直到太平天国晚期,将士和民众的信仰出现危机,统治的力度和范围都不及初期,因此,壁画中“不准绘人物”的禁令才得以打破。现今存在的绘有人物壁画的是太平天国后期重要的将领杨辅清的府第——辅王府。“辅王府的后厅也绘有壁画,共四幅......第二幅:山水乡村。……画中有石桥,一人挑担从桥上过。中间一部分有人的面形及衣襟,余已模糊难辨。第三幅:山水人物。左上角有二妇人采桑,一文士骑马在桑林前,附近有一儿童手持竹篮,又一人挑担行路。左下角水边船上有人钓鱼,中间一老人在房屋中,一童子在煽火烹茶。右下角一农民短衣束带赤足……后有一妇人持伞……足形在缠足与天足之间。”②辅王府壁画正大楼内的山水鱼虫花鸟等壁画,风格淡雅,且有“绕绿居士”款,大约是地方画家所作。而第三进中所绘的有关人物的《山村图》等风格则较为简陋朴实,因此推断是当地的工匠或有此专长的普通民众的创作。因此,在他们的绘画中不自觉地就会融人群众喜爱的东西,绘画也多多少少会有表现他们日常生活的内容出现,所以,这些壁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据此材料分析可知,太平天国后期,民间没有实践分别男女的政策,而是一大家子的男女老少都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
另外,曾因太平天国攻占贵池而避居乡间的清末秀才李召棠在1864年回城后写的《乱后记所记》中有关于民间生活情形的记载:“记我少时见我池城风俗尚朴……始而妇女不裙不上堂,不饰不出门,即归省亲或夙或夜。继而日中行走,门首闲谈矣;富有乳哺当街,短衣人市矣;甚至看戏则男女互挤,聚赌则男女无分矣;极之帷薄不修,伦常相溃矣。”据此材料分析,乡间没有执行太平天国严别男女的政策,妇女不仅白天任意出行,站在门口闲谈,甚至在从来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赌场靠赌博来消磨时光。虽然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李召棠对太平天国持敌视态度,在记述上带有夸张或憎恶的感情色彩,但在这些地方没有严格实行隔离男女的政策还是可以推断出来的。太平天国的史料中关于全城军民准许结婚、恢复家庭生活的具体情况已不可详考,其中关于民间的记载更是凤毛麟角。但是,根据这些现有的资料可以推测,太平天国制定的严别男女的政策,即使在天京及附近的地区,亦未能够完全真正的实践,更遑论偏远的乡村。因此,虽然太平天国严别男女的政策在理论上可以延伸至乡间,但在乡村里自始至终就没有真正实行过隔离男女政策,前面提到的乡村中大多保留并举行传统的婚礼的例子也可以间接证明此观点。另外,太平天国曾制定了等级严苛且细致的衣冠服饰制度,但在1864年之后,由于与清政府的作战,加上社会生产也遭到严重摧残,因而很多部队,特别是远离天京的将士们衣着简陋混杂,更不用说去遵行服饰制度了。这也能从一个侧面说明,虽然太平天国自始至终贯彻的都是分别男女的政策,但在远离天京的乡间等地,以及太平天国后期军民中,这些政策已不像前期那样较好的执行了。
综上所述,从金田起义开始,太平天国就对普通士兵和民众实行隔离男女政策,即使是夫妻也不能过夫妻生活,否则就以犯天条论处,广大官兵以及普通百姓被剥夺了婚配权。1854年,废除了严别男女政策、恢复了家庭,但制定严厉的婚姻政策,设立“婚娶官”对其进行控制,另外,婚娶官按抽签的方法分配男女,完全不考虑当事人双方的意愿。由于直到天京陷落,太平军一直都出于作战状态,再行军作战途中普通士兵不许携带女眷,因此太平军事实上仍在实践着隔离男女的政策。由于太平天国后期实力大不如以前,政治腐败,天国摇摇欲坠,因此,民间特别是远离城市的乡村地区的普通百姓,得以摆脱其分别男女政策的束缚,和家人一起过着尚属正常的生活。
(二)中高级将领和诸王的婚姻政策及其实践
1.首义六王享有婚娶之特权
太平天国规定在军中和民众间实行隔离政策,即使后来迫于内外压力废除了此项政策并恢复了家庭,但按照规定只能由婚娶官任意分配,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洪秀全、杨秀清、韦昌辉等参加过金田起义的首义诸王却自始至终实行的是“多妻制”(即“一夫一妻多妾制”)。
洪秀全自金田起义时就拥有多名妃婊,攻克永安后就对这些妻妾的称号等作了具体的规定。至此,洪秀全设置“后宫”,开始正式的遴选妃嫔。虽然洪秀全深受原始基督教教义的影响,并且原始基督教主张一夫一妻制,但是洪秀全思想中的传统意识非常浓厚,他总要为自己和太平天国的其他领导阶层能够实行多妻制寻找借口。因此,洪秀全对太平天国诸王说:“亚当最初只娶一妻是很对的,但我现在知识更多,故叫你们各娶十妇。”由此可见,从金田起义开始,天王洪秀全以及其他首义诸王都拥有娶妻纳妾的特权。这些首义诸王选妃纳妾的范围最初仅在随军的两广女子中挑选,后来改为在攻克城市的民女中遴选。另外,太平天国的领导者还借听讲道理,把妇女集中到一起以便其遴选。等正式建立“女馆”后就更方便首义诸王选妃嫔了,因为女馆是妇女集中的场所。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中称“贼伪各王生日,必先逼选民女百余人,由伪丞相蒙得天再选,约需十五人以进各贼。”②张汝南的《金陵省难纪略》对此也有相似的记载:‘‘每逢首义诸王寿诞之日……各军女巡查将本军中幼女,自十二岁至十五岁眉目清楚者,择出十余人……送之检点;……检点复于数百人中选择数十人进之伪王。”因此,通过这一系列遴选妃嫔的渠道,首义诸王的妃嫔数量逐渐增多。
太平天国除了洪秀全、杨秀清、冯云山、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六王自金田起义开始就可以选纳妻妾外,天官正丞相秦日纲也拥有此项特权。秦日纲原本没有娶妻,“1853年7月,洪秀全和杨秀清破例恩准其娶一个妻子,随后又选服侍妇女多人”④从此,在太平天国实行隔离男女政策的情形下,秦日纲也成了不受此项政策制约的特权阶层之一。太平天国首义诸王以及秦日纲虽然拥有娶妻纳妾的特权,但他们可以娶纳妻妾的数目却根据官位的高低依次减少,这说明太平天国诸王内部也等级分明。谢介鹤的《金陵癸甲纪事略》中还记载了“东王杨秀清曾与西王萧朝贵的妻子宣娇私睡,被人撞见而来不及躲避。于是杨秀清假装被天父附体,以天父的身份对太平军将士说:‘宣娇我第六女,秀清同胞妹,当易姓杨……我命秀清卧为天下兄弟赎病也。命宣娇同秀清卧,为天下姊妹赎病也。同胞兄妹,同卧毋害,众勿疑’”。材料中说宣娇是西王萧朝贵的妻子,因与杨秀清私睡而被大家发现,就假装天父下凡,说宣娇是杨秀清的同胞妹妹,应该改姓为杨,还说他们卧在床上分别是为天国内的兄弟姐妹们赎病。这一套说辞是杨秀清应急的权宜之计。《太平天国史迹真相》中讲到:“其实洪宣娇又名杨云娇,是杨秀清的妹妹,萧朝贵的妻子。……为了拉近双方的关系,大家采取了类似‘桃园结义’的办法,由洪秀全认杨秀清妹妹杨云娇为义妹,杨云娇于是改名为洪宣娇,并成为‘天父’的第六女,而她的丈夫萧朝贵也就变成了‘天父’的女婿,洪秀全的妹夫了。……将家庭和宗法的传统观念渗透进领导中枢,在他们之间结上一条坚实的纽带,其结果是,既做到彼此团结依恃,又能够相互牵制防范。”②到底孰真孰伪根据现有的材料很难分辨,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太平天国的领袖们一方面在内部制定森严的等级制度;另一方面还通过联姻来巩固关系并相互牵制。
太平天国首义诸王以及秦日纲(1854年5月被封为燕王)选纳妻妾的主要途径是从妇女集中的女馆中挑选,于是,继男女分馆之后,为诸王遴选妃嫔的“选美”活动再次在居民中引起一片恐慌,搅得民间鸡犬不宁。当时有一首诗就对此种惨况进行过描述:“今日不幸为女子……列王传令选王娘……大者逃出馆外颓垣阴,小者逃人阿母破床底。……面目稍平正,居然中简拔……从之亲戚叨笑言,不从骨肉受鞭挞。”③从这首诗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对此种选妃行为非常恐惧与憎恶,都想通过各种方法来逃避被太平军选人宫中,逃避不成,一旦被选为妃,无论是女孩自己还是家人都觉得是一种耻辱与灾难,“从之亲戚叨笑言”一句也表达了这层意思。另外,《金陵杂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1853年秋,贼又有伪令在女馆中搜求童女……其父母百计收藏,终难经其穷搜苦索,自秋至今,将有千百,仍无已时。”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民众对太平天国诸王的选美行为很是痛恨,千方百计的也要躲藏。材料中的“将有千百”应该指的是最初被从各地女馆选出来的待选妃嫔等的人数,因为太平天国选美时要经过层层汰选,所以这个数字过于庞大,与史实不符。
太平天国在实行隔离男女政策期间,只有首义六王和燕王秦日纲有选纳妻妾的权利,广大将士和普通百姓却实行隔离男女政策,即使夫妻也不能见面,更没有什么婚姻可言。太平天国的这种上下等级分明的婚姻政策,造成太平军将士以及民众的不满并产生异心,一个曾经身困城中的人就此愤愤不平地指出:“夫妻相处亦为奸,惟逆贼逼夺民女则不犯……贪淫贼之本心,但禁人而已。”②迫于内外压力,太平天国领袖不得不对隔离男女政策进行调整并把可以婚娶的范围在天国内进行有等级的扩大。
2.中高级将领按等级确定娶妻人数
1854年废除隔离男女政策、恢复家庭之后,凡是有职位者都可享受娶纳妻妾的权利,娶妻纳妾的特权不再仅限于首义六王与燕王秦日纲,并且,与太平军低级将士和普通百姓只能通过婚娶官分配娶一个妻子不同,中高级将领和诸王实行的也是“多妻制”,其可以娶纳妻妾的数目要根据职务的髙低而定。《平定粤寇纪略》中记载道:“咸丰五年后,分配之令下,伪职高者娶妇至十人,卑亦不减三四人。”分析此材料得知,虽然诸王与中高级将领对妻妾的称呼不同,另外不同的等级可以娶纳妻妾的数目也不同,但他们都实行多妻制这一点是相同的。多妻制是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核心,反映了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洪秀全的婚姻情况就是太平天国实行多妻制的一个典型。洪秀全作为参加金田起义的首义王,还是天王,因此他在起义初始就开始实践多妻制。定都天京后,洪秀全就深居于全是女性的天王宫中,并由数以百计的嫔妃服侍,而其他男子不得进入。另外,通过蒙得恩等人通过各种途径为其进行选美,洪秀全的后宫妃嫔数目日益增多。在洪秀全眼中,拥有这么多的妻妾是他做天王应有的一项特权,而这些妻妾也只不过是他尽情享乐的工具。因此,除了洪秀全的原配妻子以及少数几个妃嫔有封号之外,其他的妻妾都没有封号,甚至不称呼其姓名,只是按照数字为其编号,比如二十妻、五十妻等,这种情况在中外后宫史上大概也是独有的。在太平天国时期,一些被掳在军中的敌视太平天国的清朝文人不敢明言,却写了一些寓意诗,史料对此有所记载:“……三千怨女如花貌。百八佳人堕溷愁。此指天王选妃。得一百八十也。”②分析此材料可知,天王洪秀全选妃得180人。但是,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在被清军俘获后的供词中却说他的父亲洪秀全共有88个妻妾。至于洪秀全的妻妾数目究竟有多少,现在已不得而知了,但是妻妾数目很多这一点还是可以肯定的。史料称:“太平天国的洪秀全、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秦日纲等诸王的府中妇女很多,有的有一千多人,有的有一百多人”。材料中的“一千多人”和“一百多人”说的应该不是首义诸王的妻妾数,一种情况可能是指首义诸王王府中所有女眷和女仆的数目。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是这些数以千百计的妇女是从各地挑选过来的待选妃嫔之人,首义诸王需要从中按规定挑选一定数目的妃嫔。从如此庞大的待选人中挑选出来的妃嫔数目一定是可观的。陈徽言在《武昌纪事》中也说太平天国是“盛置姬妾”的。
由于太平天国诸王以及太平军中手握军事大权的中高级将领都属于太平天国的领导阶层,因此现在他们都有实践多妻制的特权。但是由于娶纳妻妾的多少被看作是官职和身份高低的象征,而太平天国后期的官爵数目庞杂,人数也很多,之前有关太平天国有职位者可以娶妻数目的规定已经不再能满足现实情况,出现了娶妻多少进行攀比,甚至僭越多娶的现象。因此,对太平天国实行多妻制的诸王(不包括天王洪秀全)以及中高级将领可以娶妻的人数进行进一步的规定是很有必要的。1860年末,洪秀全颁发了《多妻诏》:“今据天旨,朕召西王可有十一妻,南王可有六妻。至于以下各级官员,毋须争论。天国居民,海外番众,皆以多妻为荣。朕向守天旨。……高级官员三妻,中级官员二妻,低级官员以及其余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级递减。……此诏前已逾所允之数者,朕宽容之。”分析多妻诏可以得知太平天国中高级官员以及诸王实行的是多妻制,并且对娶纳妻妾数有森严的等级规定,官职越高可娶妻妾数越多。还规定各王及高级官员应按照规定的妻数在天王洪秀全寿辰之前补足,如果在颁发此诏书之前娶纳妻妾数目已经超过规定的数目,予以宽容。正如上文所说的,因为太平天国后期王爵的增多,并且出现了互相攀比甚至僭越多娶的情况,于是天王觉得有必要再对其娶纳妻妾的法定数目进行规定,最重要的就是要突出森严的等级性。由于太平天国后期大肆滥封官爵,官员的整体数量很多,据此可推断这些官员们的妻妾总数是庞大的。
虽然根据史料记载可以得知诸王与中高级官员实行的是多妻制,但是诸王与中高级官员究竟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婚娶已不可详考,但是根据现有的材料可以对其婚娶的途径进行一定的推断。有史料称,1862年初,天王洪秀全封苗沛霖奏王,并且“恩赐王娘数名,不日忠王专员护送前来”分析此材料可知,天王恩赐美女应该是婚娶的一个途径,但由于天王的精力有限,再加上太平天国后期诸王以及各级官员数目的激增,这种由天王恩赐的美女显然不会是一种普遍的方式。另外,根据《虎口日记》的记载,忠王李秀成“奖破城贼目,以所掳妇女给配”。攻城之后,设姊妹馆,“有功者辄令自择”②。由此可见,太平天国按军功来奖励妇女,并且有军功者可以在城中的女馆中自行挑选。除了有军功者可以从女馆自择配妻之外,太平军中高级官员依其品位高低,“每人取妇数名,许其自择”③。综上所述可以推断,除了少部分有王爵者是由天王洪秀全亲自为其挑选美女并恩赐之,其他大多数的中高级官员则是由自己根据官阶的高低在所克城市的女馆中进行挑选,挑选妻妾的数目要在规定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