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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现象"分析及婚姻关系中配偶权的保护

引言
 
构建和谐社会,婚姻家庭的和谐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下社会,婚外情、包二奶、第三者插足等诸如此类的现象屡见不鲜。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婚外情问题使合法配偶,尤其是女性配偶,志忑不安,恨之入骨,由此引发的家庭破裂、自杀、情杀、青少年犯罪等问题使人们开始重视这个社会现象,并对其进行探讨。
 
婚外情给合法配偶造成的伤害己经毋庸置疑,对其他家庭成员,对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都有极大的影响。但我国婚姻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却流于粗疏,操作性不强。婚姻法仅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诉讼的理由,对离婚损害赔偿主体的规定也过于狭隘,受害方配偶取证困难重重,诉讼实效的规定又无法保障其权益。无过错配偶方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身心精神上亦承受极大的痛苦,结果往往是状告无门,独自承受自身权利被践踏的痛楚。这是有悖公平正义的,也不能彰显法律的力量。
 
婚外情是一种敏感复杂的畸形社会关系,我们期望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范围内,寻求一种适当合理的方法去调整或者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以期增进婚姻家庭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第一章我国婚外情现象及行为的分析
 
1.1什么是婚外情
 
婚外情是个新兴的词汇,近几年才出现。它的传统说法叫做"通奸"。用婚姻法精神来解释就是拥有合法配偶而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行为。该行为与我国一妻一夫制的婚姻制度是相悖的。社会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婚外爱情,即已婚夫妇在婚姻之外与其他异性之间存在的一种恋爱关系。这种关系包括暧昧行为,性行为和非法同居行为1。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定义方法显然还是模糊的,有伸缩性的。在实践中也难以认定。本文试图这样定义婚外情:已婚夫妇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发生了情感、身体或两者兼有的,对一夫一妻制造成冲击、使无过错配偶方承受极大的身心痛苦,并导致婚姻关系危机或者婚姻关系破裂的行为。
当然,我们承认感情生活是一个很私密也很神圣的领域,尤其是夫妻间的共同生活和感情状况,只有当事人有发言权。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外力是很难介入的。作家王海曾在《中国式离婚》中提出婚姻的三种背叛形式,心的背叛,身的背叛和身心兼有的背叛。心的背叛,也就是单纯的精神恋爱,可能因为配偶一方原因或者婚姻生活进入平淡期而无法给配偶另一方以激情,导致另一方在外界寻找情感慰籍的一种行为。结果常因配偶方的抉择而有不同结果,有的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有的适可而止抽身而退,对婚姻关系而言,是一种很大的危机。
 
身的背叛,更多的是生理上的需求而导致身体出轨,出轨方配偶亦会心生愧疚,并不抛弃和伤害配偶,对合法婚姻关系有危害,但婚姻关系在努力维护中一般可以得以保全。第三种是身心皆有的背叛,是婚外情的典型形式:重婚、包二奶、姘居、通奸等,对婚姻关系破坏力度很大,对合法配偶的身心情感造成极大的伤害,影响家庭生活的和谐美满,极可能发展到婚姻关系破裂。这种行为是我们着力要探讨的。它冲击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对我国构建以和谐家庭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危害极大。
 
1.2婚外情现象的原因探讨
 
1.2.1客观原因
 
理论上讲,客观原因既有外来思想的冲击也有本土封建文化的死灰复燃。与西方的交往越多越密切,西方意识形态也会伴随经济的交流合作而打包奉送:性自由,性解放等现在西方已经开始反思的东西,反倒因为西方传媒的宣扬而为压抑许久的中国人默默接受。原来的离婚,发展情妇,尤其是在建国到80年代初是为人所鄙夷、不齿的,人人避之,不敢越雷池半歩。极大的舆论力量会使想要犯错的已婚男女三思而后行。西方对性和对婚姻感情的热切和洒脱彻底征服了毛时代信仰单纯也稍显压抑的中国人。另外的一面,长期的封建社会发展过程,妻妾成群的思想在男子的思想里几乎从没有消逝过。经济的发展,使得一部分有负担能力的男子更加向往那个时代的风花雪月,憧憬一种帝王般的婚姻待遇。包二奶,婚外恋很容易地在思想上就过了关,尔后在行为上付诸实施,甚至招摇这种行为。这种情况在改革中的先富阶层中尤为明显。从社会生活方面上讲,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趋向于开放性和不稳定性。户籍制度松动,人事制度灵活,民企繁荣,外出打工者增多,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工作等都给予男女之间的交往接触创了更大的空间,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双向选择工作机会的过程中,很多人会远离家乡,孤身奋斗。因为远离了原来的生活圈子,在诺大而又陌生的城市环境中,道德舆论的束缚力量就日渐薄弱。己婚者接触更多的异性;舆论文化越来越具有宽容性和包容性,加之个体内心信仰的动摇,极有可能去尝试婚姻之外更为新鲜或者更有吸引力的情感体验。还有一个方面是社会经济的不均衡发展导致很多人面临着极其严峻的生存压力。寻找慰籍,得过且过的婚恋观也颠覆了传统的婚姻爱情的信仰。最为重要的是,婚外情现象的社会成本越来越小。社会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社会非道德化倾向R益严重,"道德法庭"观念逐渐消失,只要事不关己,则冷漠对之。道德评判的淡化使婚外情当事人因少了舆论的监督而有恃
恐。加之离婚手续办理简单便捷,出轨配偶很容易就走上弃旧选新的道路。
 
1.2.2主观原因
大环境造成文化上的冲击和意识形态的转变是婚外恋现象产生发展的一个外在原因,主观上的原因应该还是个体信仰的缺失。社会转型和经济的飞跃式发展,对人们心理上造成的冲击会反映在各方各面。满足自我,追求婚外新奇、刺的心理是婚外情产生的主要因素。诚然,"喜新厌旧"心理,是人性共有之弱点。
在日渐平淡的婚姻关系中,如果没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坚定的信仰,在这充斥着快餐文化和享乐主义的社会中,难免会做出不尊重婚姻爱情的行为。各个年龄段发生的婚外情现象,也表现出一种共同的特征:生活浮躁,追求不坚定,行为摇摆等。这都是我们的社会缺乏信仰的表现。相较于欧美国家,甚至我们的近邻日本,离婚率都是低于我们国家的。虽然性解放在这些国家更是根深蒂固,但是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其表现出的是对婚姻的真诚和慎重。这些国家的立法在离婚问题上比较完善,对离婚程序,财产分配等现实性问题规定极为严格。民众面对感情破裂的问题的时候,能够和配偶诚恳的沟通并对家庭财产,子女抚养,无过错配偶的赡养费等问题进行妥善的安排。而我国现在的婚外情现象,大多是对原配偶的赤裸裸的伤害和抛弃,婚姻破裂所产生的诸多后遗症几乎都由无过错配偶承。出轨配偶反而因为法律规制的模糊,逃避责任,很轻松地跳出原来的婚姻关
系。这些缺失信仰的行为与我们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没有做好民众的心理引导,没有建立健康高尚的婚恋信仰存在必然联系的。
 
1.3婚外情现象的危害
当婚外情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时候,我们大致可以去推测,发生此类问题的家庭有多少个,或者有个概括的比例,结果是让人瞠目结舌的。为什么在一个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各方面飞速发展进步的时代中,我们的最原始最稳固的婚姻家庭关系却出了问题呢?当事人前赴后继,乐此不疲的参与到这个"危险关系"中,他们是否因此而更加幸福,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事实并非如此,反而是一段婚外情关系最终会使当事人陷入心神俱疲的痛苦境况。
1.3.1对无过错配偶及当事人的伤害
婚外情现象中受伤最深的当属无过错配偶方。爱情的逝去不可怕,可怕的是背叛和抛弃的双重打击以及婚姻破裂给个人生活带来的巨大冲击力和破坏力。遭遇婚外情侵害的家庭,会陷入信任危机,夫妻貌合神离,子女痛苦迷茫,家庭氛围阴霞压抑。无过错配偶由此而生的愤懣,屈辱,委屈,不解,仇恨,伤心,自我否定等极端的情绪体验,会给其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有人曾这样断言,
配偶背叛带来的痛苦远大于配偶离逝带来的痛苦。可见背叛行为以及由此伴随的抛弃妻子的行动会对配偶,尤其是无过错配偶中的女方造成何其大的伤害。有很多例子表明,婚姻破裂,特别以婚外第三人插足或者一方出轨造成的离婚,在事过境迁很多年之后,当事人仍旧因为精神上曾经承受的极大痛苦而拒绝提起。相对而言,婚姻关系中男方发展婚外情的情况占到了遭遇婚外情家庭的大多数。女性有更多的牺牲精神,为丈夫,为子女,为家庭会付出很多,甚至会牺牲自己的事业和追求去保证家庭的正常运转和最终幸福。度过刚建立家庭时候的物质艰难和精神困扰,直到步入中年,子女长大,年华逝去,往往是倍尝生活的心酸和艰辛。时光一去不复返,长时间奉献家庭建设而失去在社会中竞争的优势,感情上遭受重创,对生活悲观绝望,对自身否定厌倦,其境况艰难是不难想象的,且不说因为奉献家庭而失去发展自身技能的机会导致在婚姻破裂后生活上面临的困
境,单就精神方面承受的打击伤害绝非一朝一夕可以恢复的。在发生此类事件之后,无过错配偶方,情绪上的痛苦体验往往会带来精神和身体上双重的健康危机。
有实例报道的,遭抛弃的妻子尝试自杀的行为屡见不鲜。遭背叛的一方也会铤而走险,采取一些极端的报复手段,如暴力打击,人身攻击,情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也彻底断送了自己本该平静幸福的生活。
在诸多的婚外恋事件中,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以悲伤告终。我们在分析婚外情对原生家庭的伤害的同时,常忽视了对当事人状态的探讨。事实上是,当事人的状态多半是疲惫不堪的。在婚外情刚开始时候,激情,迷恋所带来的诸多不理性不理智作为,等到婚外情褪去最初的激情澎湃,当事人往往不堪重负。婚姻中一方,背负对原配偶的愧疚,对子女的愧疚,还要对安慰婚外恋人,难以周全,拖垮了自己。在婚外情发展后期,男方甚至会产生后悔的心理。婚外第三者多是未婚未育的女性,社会舆论冠之"小三"的称呼,付出了感情,青春,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是更常见的。由此所造成的对男性的仇视和愤懑,对爱情的失望,亦或者是由此段经历产生的不健康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对其以后的人生幸福势必是百害而无一利。也有一部分费尽周折取原配而代之,却又要面对丈夫与前妻及前妻子女的复杂系,心力交瘁,离幸福越来越远。因婚外情重新结合的男女也要承受来自亲戚朋友的异样眼光,背负许多此类不愉快。原来奋不顾身的感情也会在日复一日中走向平淡乏味。婚姻的最高境界是经营和奉献,而不是不断的寻找更换对象。如此看来,涉足婚外情的双方,刚开始的激情却不一定以幸福结尾。往往是付出更大的代价去平复婚姻事故带来的种种后遗症。
1.3.2对家庭其他成员的伤害
婚外情的另一个受害者是子女。婚生子女会有强烈的被父亲或者母亲抛弃的情感体验,对有婚外情的父母持不能原谅的态度。因为心理上这种来自至亲的伤害,必定会有心理阴影。这类家庭的孩子往往会对婚姻家庭失望,恋爱观扭曲,对未来生活不抱期待,甚至以自身的自暴自弃和叛逆怪异去惩罚出轨父母。同时他们目睹另一方所受到的伤害和承受的痛苦,久而久之会对发生婚外情的一方产生仇恨心理。这种违背伦常的心理,是婚外情对亲情的最严重的破坏,也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对于非婚生子,没有完整的家庭,承受他人的异样眼光,与生父或生母长久分居,养成孤僻阴暗的性格,甚至具有对社会报兰州大学硕i:研究生学位论文"婚外情现象"分析及婚姻关系中配偶权的保护复的心理。当我们深入地探讨婚外情的危害的时候会发现,其实受伤害最大最难以平复伤痕的是孩子。配偶所受的情感上的伤害,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弱化,
也会因为对世事看透而更逐渐宽容这种伤害,毕竟人的一生除了爱情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去付出和珍惜。但对于遭受抛弃的孩子,在他们年龄还小的时候会感受到孤独,缺乏安全感,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越来越不能原谅出轨父母对家庭的破裂所带来的不可弥补的痛楚。在他们的少年,青年,成年时期,在他们最需要父母陪伴身边的时候,破碎的家庭不能带温暖,反而在这种缺憾之下,感受的是冰冷的伤害,而且是至亲骨肉的伤害。在他们看来,这种伤害是不能原谅的,不能超脱的,会伴随他们一辈子。久而久之这类家庭的孩子也会因此形成一种消极,悲观,冷漠,极端的性格特征。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可能期待的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