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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的提升研究

[摘 要]作为主要面向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实务课程,文章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和职业导向人才培养目标,以达成法律实践类课程设计与开展全过程的“真实务化”为主旨,打造以“复合”和“交互”为创新特色的实训课程,强化过程考核,凸显学生实务处理能力和创新思维, ,提升实务课程教学的效益。
  [关键词]法律实践课程;复合交互;真实务化
  当前,职业导向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获得广泛认同。实务类课程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中无疑承担重要职责。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法律实践课程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包括:实务训练被弱化或虚化,实务训练方法多停留于“模拟”, ,实践环节训练往往被虚化,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双向互动不够,教学内容和实践需要脱节矛盾突出。《现代城市管理实务》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职业导向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下,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方向实务课程。课程教学内容上侧重于城市管理执法的法治化,呼应“城市管理”的上位价值“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课程实行法学基础与公共管理双重知识和能力结构的人才培养。基于“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的创新特色,课程改革目的在于打破传统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方式,提升学生实务处理能力和创新思维。
  一、 “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在法律实践课程教学中的诠释
  (一)“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在法律实践课程教学中的目的指向
  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自学、听课、参加讲座、参与训练、顶岗实务工作、课题讨论等方式,即使在下课后仍处于形式不同但主题一致的连续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也从根本上促使学生去除惰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增强学生团队协助能力。教学方法的革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感受到体验式学习的快乐,有效地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课程的意识,训练学生探究式学习习惯的养成,促使学生有效地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对问题的研究水平和能力和对实务问题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真正体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和能力培养的统一。
  (二)“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在法律实践课程教学中的内涵
  1.教学模式的“真实务化”:从局部的 “模拟和情境”向全程“真人真案真做”转变。课程通过与调研合一的实习观察中获得的资源和实务经历,在教师的指导下凝练为横向实践课题,并将课题中期成果化入法律实践课程中通过课堂予以检验升华,最终提交实习单位作为工作参考。通过与课题联动的全真实战顶岗实训,学生得到与实践碰撞的磨练,实现应用培养。
  2.教学效果和考核目标的“复合”:从单一效应和目标向多层面的复合效益目标转化。课程准备从自学生带顶岗实习开始,到课堂检验升华,至横向课题的验收鉴定,本轮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才真正结束。由此以课程为载体,内容上复合了实习和课题,在效益上复合了学生培养、教师培养、产学研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诸多教学发展要素。
  3.教学方法的“交互”:由单向互动向深层交互转变。在课题联动下,学生从理论到实习,从实习到课题,从课题再到理论,从理论再到调查,最后是实务部门和学习同步的课题成果的提交汇报和验收,这一过程既是理论和实践多次交互的训练过程,也是多轮多层面的师生交互、师师交互、生生交互的互动式教学过程。
  二、“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在《现代城市管理实务》课程中的实施
  (一)基于“实践问题式”的教学模式
  以学生素质培养要求为导向,通过全程“全真实战”的实务训练环节的设计与开展,真案(学生经历的真实案件)真人(真实操作的实务导师和学生团队)真做(以提交实务部门验收为指标)。从问题到实践,从学到做,实现无缝对接,通过“做”达到学的目的,以“做”带学,有利于学生及早了解社会及其职业要求,打开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联系通道,缩短了法学毕业生与社会需求的人才之间的差距。促使理论和实践的多次交互,实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及能力培养的相互统一,更贴近学生未来的岗位需求和社会需要。
  (二)以过程考核和应用能力为主要指标的教学评价方式
  围绕 “复合交互”为目标,课程教学评价内容不仅包括考核的结果,更要考核学习过程的参与度,课外学习与课内学习的兼容性,不仅要考核课题完成质量,更要考核课堂研讨表现以及课题成果的后续升华和推进。课程对于学生的考核指标不仅关注期末卷面成绩,而且更重视评价学生运用实践调查、文献查找、小组讨论、课堂辩论、论文写作等方式表述、交流观点与认识的能力、参与行政服务实践的技能与素养,实现从结果评价向结果与过程并重的评价模式改变。
  (三)教学主体角色的不断转换促成教学过程的师生多轮和深层“互动”
  通过课程前期的由校内外教师团队对学生课堂研讨选题的指导、课题内容的指导和修改、课堂中互动研讨的深入、课后课题论文提交实务部门及反馈等途径,提高学生参与课程内外实训环节的积极性,不仅一改学生以听课为主的被动式学习转变为需要主导课程每一环节的主动式学习,校内教师角色从“以教为主,一教到底”转变为对课程的组织和引导以及课题质量监控为主。这就深度推进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师师互动和生生互动。
  (四)通过“课程-实习-课题”三位一体的联动方式,实现课程效益的复合多元
  为推动学生从以学为主到参与课堂教学的转变,要求学生不仅参与学习,而且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让学生承担部分教学任务。通过课堂教学中教学主体角色的转换,学生参与课堂的深度与广度得以显著提升。同时,促使课堂从课内教学过程向课外自主学习延伸,因为教学过程的实施又需要学生课外的主动式学习。学生需要在课外补充阅读大量材料,自主思考问题,积极准备课堂研讨,课堂教学得以有效地向课外延伸。
  三、基于“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的推进“复合交互”与“真实务化”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强调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以及师生与教学环境、教学材料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影响,注重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实践能力培养。这一教学模式仍需要在未来继续推进。重点包括:
  (一)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设计
  作为开设在法学专业的实训课程,《现代城市管理实务》课程研讨的全部专题如何体现法学牵引的公共管理特色,实行公共管理与法学基础双重知识和能力结构的人才培养,在国内尚无先例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设计,是决定课程教学改革成败的关键。
  (二)过程考核指标的细化
  强化过程考核同时必须解决学生课题调研与课内学习的兼容性、课堂研讨表现的评定标准;课题完成质量以及如何使课程复合的政产学研项目保持延续性等问题,这是改革实施中的最大困难。
  (三)学生主动自觉积极地参与课堂的引导
  如何把学生引导到“善好奇、会学习、重过程、乐探索”的正确轨道上,仍然需要重点解决学生自觉性不足、课题团队外学生对课题的熟悉度不足导致参与度欠佳等问题。
  (四)专业教师向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团队转化的推动
  相比于传统的双师型教师, “一体化双师型”教师更注重要求教师既能开展课堂教学,又能传授职业技能与技巧,更为注重教师全程陪同和指导学生学习的能力。这对教师团队素质要求无疑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当然,基于“复合交互”和“真实务化”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效果的推进还需要诸多方面的跟进,比如及时整理课堂研讨内容、梳理并提升复合的课题成果的质量和反馈跟进,完善校内外教师的激励机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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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蔡萍琴(197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城市法制管理;方洁(197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
  本文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六期重点建设课程建设项目支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