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离人性的太平天国婚姻等级制度(二)
太平天国各级官员的妻妾有专门的称呼,诸王的妃嫔称为王娘,而太平天国中高级将领的妻妾则统称为“贞人”。另外,太平天国还对中高级将领妻妾的称呼进行细分,妻称为“大贞人”,妾称为“小贞人”。对太平天国特权阶层妻妾的称呼进行区分,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太平天国婚姻内部主体之间存在着森严的等级。这种等级分明的情况在太平天国婚礼的规定上也能窥见一斑。洪仁幵从香港抵达天京之后,就对太平天国的婚礼进行了改革。“与英国礼拜堂婚礼唯一不同的是不用戒指,其它的程序都仿照西式婚礼。……并且在婚礼上有牧师为新婚夫妇主持。”根据此材料的记载,高级官员可以在自己的天厅内举行婚礼,而普通士兵和百姓则需要到两司马的官署内设置的天厅举办婚礼,这体现了太平天国在婚礼上的不平等。并且,能在两司马官署的天厅举行婚礼的普通将士和民众毕竟是少数,根据前面的叙述可知,大多数太平军将士和百姓的婚礼则极其简单。呤猁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也说,这种中西混合式的婚礼只有高级军官才能享受,一般士兵及平民则简陋多了。婚礼的繁简,完全视新人身份以及品级高低而定,这说明太平天国的婚礼也体现了太平天国森严的等级。太平天国宣扬世人都是天父的子女,人人平等,大家都是兄弟姐妹的同时,却采用森严的等级制度来区分不同等级人的地位和权利。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正是农民政权帝制化的表现,说明传统的君臣等级观念、男女等级观念等仍然充斥在太平天国之中,即使是在太平天国领导人的心目中也是根深蒂固的。
(一)普通百姓和将士的婚姻主体之间存在等级
1.妻子与丈夫之间存在等级
太平天国在实行隔离男女政策时不允许男女结婚,即使是夫妻也不得同居,否则男女皆斩。这个看似令人匪夷所思的政策的制定其实也并非毫无根据的,因为古语有“男女授受不亲”。在传统社会的思想中,男女未婚就发生关系是极为可耻的事情,另外,在传统社会女子经常被形容为“红颜祸水”,会误国误民。因此太平天国不仅坚守这种思想,而且对其加强,即使夫妻也不得在一起过夫妻生活。据此可以推断,太平天国之所以提出男女分馆,是因为太平天国的领袖们深受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传统的伦理道德巳经在其心中根深蒂固了。洪秀全非常强调“男女有别”“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这在下文谈到太平天国实行等级婚姻的原因时会进行详细阐释,此处不再赘述。因此,在洪秀全为太平天国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中肯定会不自觉地有所体现。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平天国虽然实行男女分馆的政策,但其背后仍然体现着传统社会的婚姻中男女双方地位和职能的不同,男人在外冲锋作战,女人在女馆中做一些后勤工作,即“男主外,女主内”。
这种传统的伦理道德在太平天国废除隔离男女政策允许男女结婚后,表现得更为明显。本文在谈到太平天国普通百姓和将士在解禁后的婚配情况时说过,太平天国设置“婚娶官”,如果男女想结为夫妇,必须先由求婚者向本队长官提出结婚申请,本队长官集中名单后向上级申报,得到批准后,发给“龙凤合挥”。这样看似很合理,这也被一些学者作为太平天国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允许男女自由恋爱结婚的证据。但实际情况是怎样呢?大批的未婚男女,只要是十五至五十岁,不论男女,都需要向婚娶官报名,“婚娶官”采取抽签的方式为其分配婚姻,这种婚配方式造成了许多“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等畸形婚姻。“婚娶官”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就相当于传统社会中掌管男女婚配大权的父母。传统社会中婚姻的目的是服务于祭祀宗庙和传宗接代的,婚姻关系从始至终都是以维护宗族和男权为目的的,因此根本不考虑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婚姻的成立基本上以家长的意愿为基础。这也是太平天国固守传统伦理道德的一个证据。而且这种婚娶官分配婚姻的方式的弊端远大于父母包办婚姻,因为父母为自己子女操办婚姻,即使是因为利益关系,也多多少少还是会考虑自己女儿嫁过去是否幸福,而前者则是任意分配。另外,虽然这种婚娶官按抽签的方式分配婚姻对男女来说都没有婚姻自由,但需要注意的是,婚娶官让男性抽签而不是女性,这就表明男性在一定程度上有自行决定自己婚配对象的权利,而女性只能被动的处于被抽签的地位。从这点也可看出,在婚姻问题上男女是不平等的。除了“婚娶官”为男女分配婚姻这种方式之外,还有一种按军功实行的赏賜婚配。王汝润在《馥芬居日记》中记载:“获得军功者由上级发给‘龙凤批’一帧,然后由其人持‘龙凤’赴馆择配。”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太平军实行赏赐婚配,将妇女作为奖赏赐给立有军功之人,他们手持上级发给的结婚证书,可以从女馆中任意挑选女子作为其妻,比前面的抽签方式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是这种进步也只是针对男性而言,女性仍然处于被选择的地位,其实质仍然是把女性当作物品。
另外,“龙凤合挥”中写有新郎的姓名,而对新娘则只是称呼“配妻某大妹”。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太平天国宣称的是天下男女皆是兄弟姐妹,称呼女性为某大妹是把女性作为大家庭中的一员,有助于调动广大妇女的革命积极性。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真是因为贯彻天下皆一家,互为兄弟姐妹的号召而称呼女性为某大妹,那为何男性仍称呼其姓名,而不是称呼某大哥?这还得从传统伦理道德上寻找答案。在古代传统社会中,女子一旦结婚,就不再拥有自己的名字,而根据丈夫的姓氏称呼为某某氏,这是古代的“三纲五常”在婚姻关系上的一个体现。另外,日本的中国法律史学家滋贺秀三在其著名的《中国家族法原理》一书中提出“夫妻一体”原则,“像这样的妻的人格被夫所吸收、夫的人格由妻所代表的关系,我想将其称为在法律上的夫妻一体的原则”②。“夫妻一体”原则也就是说女性一旦嫁人,她的人格就会融入丈夫的人格当中去,只有在丈夫死后,她才代表丈夫行使一些权力。因此,太平天国不称呼女性名字而称呼为某大妹,表面上看,似乎是贯彻天下兄弟姐妹皆一家的号召,实际上其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传统伦理观念在作祟。这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中,妇女必须依附于男人,没有独立的人格,因此不需要拥有自己的姓名。
在传统社会,女子在婚娶过程中扮演的是一个交换物的角色,她从“父亲所有”变成“丈夫所有”,这个婚娶过程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一场政治经济交易,妇女在其中是双方交换利益的工具,太平天国的婚姻政策也是如此。太平天国为了稳定军心民心,让男性抽签或直接从女馆中挑选女性作为妻子,女性在其中充当的也是一个满足双方利益的工具,没有丝毫的权利和地位可言。夏春涛在其《太平天国妇女地位问题再研究》一文中认为:“太平天国的首领们想用结婚和拥有财产的方式将部下栓住……他们将城里的主要住宅按照功劳大小分配给来自广西和湖广的军人,让他们同所控制的无数年轻姑娘中的一人结婚。”从中可以看出,妇女在婚姻中处于被利用的状态,太平天国被迫恢复婚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稳定军心,巩固政权。而太平天国普通百姓和将士与妻子之间体现的仍然是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女子没有改变其在婚娶过程中的交换物的角色,丈夫与妻子之间依然是不平等的。
2.妻子的社会地位
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提出了“分田不论男妇”,这也被很多学者作为太平天国实行男女经济平等的一个根据。因为在传统社会中,女性之所以处于被动依附男性的地位是因为其没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既然太平天国规定了分田不论男女,那女性就可以实现与男性的平等了。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了太平天国的农民要将收成全部上交圣库。根据这样的规定可以看出,妇女是否分到田地与其生活是否改善、经济地位是否提高无关。妇女分到田地意味着其农业劳动的负担加重了,所以不能视妇女得到田地作为妇女经济地位得到改善或提高的证据,当然更不能说太平天国男女在经济上实现了平等。另外,由于种种原因,《天朝田亩制度》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实施,因此,更不能以“分田不论男妇”作为妇女地位得到提高的依据。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伦理道德的模式,在太平天国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中都有所体现。太平天国在实行的男女分营、分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受这种模式的影响。太平天国的男性在外打仗,女性就要在后方从事各种后勤工作,这与传统社会中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不过太平天国将所有男性和所有女性分别集中在一起,“男营”(男馆)和“女营”(女馆)其实就相当于一个拟制的大家庭中的男女,“男馆”负责在外征战,“女馆”负责在后方做各种支持工作。在废除隔离男女政策之后,太平天国普通百姓和将士的妻子大多都是由婚娶官从女馆中分配而来,因此,通过了解女馆中的妇女过着怎样的生活可以对其社会地位窥见一斑。
从金田起义时开始,妇女就一直在后方从事各种后勤工作,而妇女大规模的被组织起来从事各种劳役是在太平天国攻占天京以后。由于当时战事频繁,各种军需事务繁重,为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太平天国命女官奉命带领女馆中的广大妇女来从事各种劳作。
由于天京城内女馆中的女性不像广西等地的女性都是天足,她们都缠足,因此不方便进行劳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太平天国一人天京城就宣布严禁妇女缠足,之前巳经缠足者,现在下令放足。在太平天国执行禁止缠足初期非常严格:“贼令女馆妇女悉去脚缠,夜间女百长(女馆中的女官)逐一查看,有未去脚缠者,轻则责打重则斩脚。”对于太平天国禁止妇女缠足的措施,罗尔纲认为:“这项政策把广大妇女解放出来……使其同男人一样也可以参加社会劳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作出一些贡献,这是一件值得大加赞扬的事件。”②我部分同意罗尔纲先生的观点,因为分析以上材料可知,禁止缠足肯定是一个好的政策,因为缠足本身就是对女性身体的残害。但是,太平天国下令已缠足者要放足,并且被迫立即从事繁重的劳作,这不能不说是对女性身体的第二次残害。因此,太平天国实行禁止缠足和实行放足政策,主观上不是为了解放妇女,而是因为战争的需要。《金陵纪事》中记载:“女人逐日削竹签,担砖、挖沟、驮米稻、割麦豆秋禾。”。从材料中可以看到,太平天国女馆中的妇女被迫从事很重的劳作,这些沉重的负担使不少女性无法忍受。这也证明了太平天国下令放足和劳动密切相关,它只是急需妇女参加劳动时所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因为除了天京等少数城市外,其他地方很少见实行妇女放足。这可以证明妇女参加作战劳动和放足都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不能以此作为太平天国提倡妇女解放的依据。另外,太平天国还颁布法令禁止妇女穿裙,只允许妇女穿短衫和长裤,这是为了满足劳动与作战的需求。伍承祖的《山中草》中对此有记载:“贼人不准穿裙,途间相遇者,尽行扯去……任教娘子也成军。”②据此材料分析,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不顾妇女的感受强迫妇女“去裙”,只许穿短衫长裤,这也是为了方便妇女进行生产和战地劳作。太平天国的领导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视妇女的性命如草芥,不顾妇女身体和心理的痛苦强行放足,还逼迫刚放足的妇女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役,妇女的凄惨地位堪比奴隶。
3.同是普通百姓出身的妇女之间存在等级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主外,女主内”等伦理道德的说教,已经成了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的准则,妇女在政权、神权、族权和夫权的压迫下,其境遇是悲惨的。这些儒家伦理道德贯穿于四书五经之中,四书五经是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而士子人仕之途径是科举考试,这样,为了求得功名,士子们不得不熟读四书五经,当然,儒家的伦理道德也就逐渐在他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力和条件接受官方的教育,有些人甚至连私塾也未曾上过。而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属于上层知识阶层,生活在偏远和贫苦地区的人民是没有机会接受官方正统教育的。太平天国中的广西妇女就是如此,她们长期生活在闭塞的乡村,也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她们受所谓的“三从四德”等官方的伦理道德的说教的影响相对较小。再加上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环境下,为了生存下去,妇女们也要亲自参加各种社会生产与劳动,在劳动中磨炼了她们坚强的毅力。因此,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开始在广西地区宣传时,这些饱受压迫和剥削的广大妇女纷纷参加革命,希望借此改变自己的命运,过上幸福的生活。并且,这些广西妇女们不但自己参加,甚至还发动全家都加人太平军。胡九妹就是一个典型,当时的人写了好多诗来赞扬她。太平天国初期,胡九妹带领广大太平军奋勇杀敌,为太平天国立下汗马功劳,在定都天京之后,洪秀全封胡九妹为女官——东殿女丞相。①“何大妹是贫雇农家妇女,遭受地主阶级残酷的剥削与压迫,使她具有强烈的斗争性。……金田起义……她带领全家投人太平军中。……到天京后,太平天国以广西女军为骨干,组织天京妇女从事各项集体劳动,……何大妹母女便是其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②除了她们二人,还有陈叶氏、许香桂、周秀英、孙大妹、杜凤扬等。举这几个人的例子旨在说明,出身贫困的乡村妇女,在清政府的残酷统治下产生了反叛的精神,再加上恰逢洪秀全等人的拜上帝教在乡间广为流传,太平天国声称“男女平等”“天国内的人都是兄弟姐妹”,这些宣传对这些饱受压迫的妇女有很大的吸引力。另外,太平天国起义初期,需要扩大自己的队伍来抵抗清军,制定一些提倡男女平等的政策只不过是为了把任何可以利用的人吸纳进来,共同抗击清军的围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起义筹备阶段和起义初期,这些广西等地的大脚妇女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在太平天国建立政权后也得到了一定的封赏,不久,这些妇女在成为太平天国的各级女官后,开始压迫女馆中的非两广籍妇女,逐步成为太平天国统治者的帮凶。
广西首义妇女功很大,因此,这些连年征战沙场立有战功的妇女们成为女馆中或大或小的女官,而后来被收编人馆的江南妇女则没有资格担任。《金陵省难纪略》中说:“牌长(指女司马)督率从事,如挑砖、挖壕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官是不用直按参与劳作的,她们负责率领并监督女馆中的江南女子们。女官不但自己不用亲自从事生产和战事劳作,还有“女使”为其服务。在女官处服役的女子称为女使,郦纯的《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中记载到:“女军师每人有女使100人,女丞相每人50人,女检点每人30人,女指挥每人20人,女将军每人6人,女总制、监军每人各4人,女军师每人3人,女卒长每人1人。除恩赏、职同各女官的女使不计外,正职女官共有女使5200人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女官中官职也有尊卑上下之分,不同官职的女馆所拥有的女使数目也不相同。另外,从数千人的“女使”数目可以看出女馆中的妇女地位严重不平等,大多数的妇女处于被奴役的状态。前面说到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为了方便江南等地的妇女进行生产和战地劳作,不顾妇女的身体和心理感受,下令强迫妇女“放足”和“去裙”。这些对于广西等地出身的女官们不成问题,因为广西客家女子都是天足,从不缠足,而且她们向来是短衣长裤,不穿裙子。“去裙”违背汉族妇女传统习俗的政策,使女馆中的妇女产生了严重的抵触情绪。“放足”本来是好事一桩,但勒令刚放足的女子立即去进行繁重的劳作,实在是惨无人道,引起妇女的怨恨。另外,女馆中的女官有时还通过各种强制措施来推行太平天国的极端政策。知非子在《金陵杂记》中描述她们“其性残若犲狼……日以凌虐妇女为戏,真令其求死不得”③。虽然知非子的描述带有一定的主观夸张色彩,但太平天国一系列的妇女政策的贯彻执行是女官在女馆中进行的,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些广西女官原来自己被压迫,为了反抗清政府的压迫才加人太平天国,以实现天下男女皆是兄弟姐妹,人人平等的太平盛世,但是现在也开始役使、欺压、支配属下的江南妇女,成为压在她们头上的新贵,造成了妇女内部之间森严的等级性。综上所述,太平天国中的男女等级之别以及女性中高低之别。即使是贫苦下层的妇女出身,一旦当上女官等就会逐渐压迫下层妇女,更不用说是传统社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男性了。
这些靠起义前期立下的军功成为女馆女官的妇女,在太平天国是不是实现了所谓的男女平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女官根本没有掌握实权。女馆中的女官主要是对妇女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妇女进行军事防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还组织和督促妇女学习太平天国各种条规、谕令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官主要负责女馆中的各种管理工作,几乎没有人居于决策者的地位,根本没有掌握实权。太平天国依然沿袭传统社会中男尊女卑的观念,太平天国的女官也不能幸免。所有的女官都由“总理女营事务的春官又正丞相蒙得恩”兼管,“其各营女官及女巡查等,日三至而听令焉”。从材料中可以看到,女馆中的最高官员是一名男性,即蒙得恩,女官们不仅需要由蒙得恩管理,而且每天都要受其训导三次。因此,太平天国女官中的女官即使与江南妇女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权,但是仍然要受到男性的统辖。这说明,太平天国同为领导阶级成员的男女之间依然存在森严的等级。
(二)高级将领和诸王的婚姻主体之间等级森严
1.高级将领和诸王妻妾的来源
太平天国首义诸王在实行隔离男女政策时就已经实行多妻制。
最初是从两广的随军女子中挑选妻妾,不久之后,开始在行军途中从当地的民间女子中挑选。太平天国的领导人还曾借着“讲道理”的机会,在这些妇女集中的地方暗中遴选。等到在民间开设“女馆”,“女馆”就成了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大肆选妃,娶妻纳妾的场所。前面讲到过,在各王生日时,就会在各女馆中选择百余民女,由总管女馆事务的蒙得恩先行挑选10余人,然后再进献给诸王挑选。太平天国废除隔离男女政策之后,其他中高级将领和诸王也可娶妻纳妾,其中有一些人是由天王亲自恩赐美女,但这只是个别的现象。大多数的中高级将领和诸王都是在女馆中根据官阶的高低在女馆中自行挑选,选妻的人数不能超过各自的规定。“曾钦差(即曾国藩)进攻湖口,舟师抵北岸,军声大振。贼伪翼王石达开亦到县……我军自溃。晨早,贼放得胜大炮,百姓震动。……由是贼势大振,禁例森严,征求无厌,甚至封选子女,民间嫁娶几为之空。”①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平天国征战途中在所克城市遴选民间女子的情况贯彻始终。为了避免被选上,“民间嫁娶几为之空”,说明了普通民众对此事的不满与恐慌。但是在太平天国后期,也有一些民女迫于生计自愿嫁给太平军首领,寥村遁客的《虎窟纪略》记载:“贼亦娶民间妇女,民间妇女有饥寒不能度日者,亦愿嫁贼。”另外,这种特殊形式的婚姻基本上沿袭江南民间托媒人、送聘礼等传统婚姻中“六礼”的旧俗。《虎窟纪略》中还说:“吴县某首领在娶李家桥一民女时,虽然不行合卺礼,但“鼓乐彩旗略似民间”②。分析材料可知,太平天国后期太平军的首领仍然在民间娶妻纳妾,另外婚礼的形式与《天朝田亩制度》中有关“婚姻不论财”“一切旧时歪例尽除”的规定相去甚远,这也说明了《天朝田亩制度》中有关婚姻的规定只是一纸空文,从未真正实践过。
无论是最初在两广的随军女子中选择,还是后来在各地妇女集中的女馆中遴选,太平天国中高级官员以及诸王挑选的标准都是年轻貌美的处女,因此这些妇女是依靠自己的“美貌”成为这些高级官员的妻妾。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是因为“才情”被纳为妃嫔,傅善祥就是其中的典型。《太平天国战纪》中记载:“粤军令士子应试,亦分别鼎甲翰林诸名……少有知识者辄逸去……后又考试女子,取傅善祥为女状元,榜眼钟氏,探花林氏,招人伪府,令掌簿司批答。”《盾鼻随闻录》《太平天国轶闻》和《太平天国事史考》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当时所出试题是:“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本来是一道意图贬低女性的题目,但是傅善祥广征博引从古至今贤内助之功劳,反驳“女子难养”的说法。洪秀全阅读了她的答卷,大为赞赏,亲自定为第一名,使傅善祥成为当时名噪一时的“女状元'但是傅善祥参加的是正规的科举考试吗?天京城内确实曾在1853年进行过女子考试,其目的是为了选拔能识字之人到各个王府供职。因为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大多目不识丁,因此需要一些读书识字之人来代他们批复文书。但是这种女子考试没有年别与类别之分,也没有经过乡试、县试等层层选拔,而是在男子科举参加者甚少的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显然与正式的科举不是一回事。在传统社会中妇女是不允许参加考试的,太平天国却赋予女性和男性同等的考试权,这本来是一件很大的创举,也被许多学者作为太平天国解放妇女的依据,但是我们从材料中可以看到,这些榜上有名的女子都被“招人伪府,令掌簿司批答”,成为了各个王府中的女官。历朝历代,女官制度其实就是皇帝后宫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女官的正式名分都是皇帝的妃嫔,她们的职责是维护后宫的等级秩序。皇帝对妃嫔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才、貌是两个重要方面。太平天国的首领们也是通过“女试”选拔一些知书识文的女子,分别进人各个王府。“女状元”傅善祥被东王招人府中任“内簿书”,除了替东王批答文书、书写诏旨等,其还是东王杨秀清的“私人秘书”,是其众多妃嫔之一。
太平天国高级领导者和诸王娶妻纳妾的途径除了“美貌”和“才情”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王文濡撰写的《太平天国野史》中记载:“天后赖氏,广东嘉应州人。父赖公,故士族。尝读明季诸史,慨然有兴复志。”“詹氏天王妃,广东兴宁县人。故世家女,端贤,贞静,与赖后甚得。”“萧氏天王妃,广西浔州武宜人。西王朝贵族女弟,轻矫习鞍马,锦衣玉貌,驰骤若飞。粤西妇女故多力,部敕成一军,永安突围,建功至伟。”从材料中可以看到天后赖氏,天王妃詹氏和萧氏都是出身士家和贵族的两广妇女。赖氏的父亲曾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资助并支持洪秀全,因此洪秀全娶赖氏为妻,更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赖父资金上的帮助。纳詹氏和萧氏为妃大抵也有此种考虑。另外,萧氏颇为“勇健”,可以上战场参加战斗,这大概也是其能够被选为妃的一个因素。《太平天国野史》中还记载:“方氏天王妃,广东香山县人,通翰墨习外国语。掌内廷书翰,病词臣撰述多浮辞,故诏令批答间用浅语,俾人习解。”分析材料可以得知,天王妃方氏不但学识渊博,掌管内廷书翰,而且还精通外语,这大概也是其能成为天王妃的一个重要原因。
2.高级将领和诸王妻妾的社会地位在传统社会中,服饰不仅可以防寒保暖,蔽体遮羞,还可以表明一个人身份、地位、财产以及性别等的不同。人类物质生活的“衣、食、住、行”中,服饰占第一位,说明它的重要性。另外,服饰可以生动直接地反映当时的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还与各个时期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及宗教信仰有密切的关系。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太平天国的妇女的服饰开始显示出其身份地位的不同。《金陵省难纪略》中记载:“贼渠伪王娘衣多绣月于中为补子,伪正宫绣双凤,副宫单凤,有月照四海、月照五湖、月照凉亭、月照水阁等名色。”而天兄圣旨中曾说:“洪秀全胞弟,日头是尔,月亮是尔妻子。”©根据材料我们可以看出,诸王妃嫔的袍服上所绣的图案——“凤”和“月”不仅仅是因为美观而设计的。最重要的是与“凤”相对应的是诸王袍服上绣的“龙”,“月”也只能依靠“日”才能发光,因此,诸王后妃们的“凤袍”和“月袍”依然体现着男尊女卑的思想,男女之间的等级性无处不在。但是这些图样漂亮,制作精良的袍服只是少数一些王宫妇女可以穿戴,其他一般的女官最多只能穿一些色彩艳丽的绣花衣服。而从呤琍的“太平天国妇女服饰图”可以看出,普通妇女衣服则是以圆领为主,腰身合体,为了弯腰劳作的方便,还在衣服下摆开叉。因此,从服装的功能性上就可以看出,前者的衣服是以美观为目的,而后者的衣服为了行走以及劳动的方便,这也体现了太平天国妇女之间存在等级。除了服装,太平天国首领们的妻妾还通过各种金银饰品来装扮自己,“女官尊者,则金玉条脱两臂多至十数副,头上珠翠堆集;官渐卑,则金玉珠翠亦渐少矣”④。从中可以看出,金银饰品的佩戴也由其身份地位而定,身份地位越高,其可佩戴的饰品的数量和种类也越多,反之亦然。另外,诸王眷属还喜欢涂脂抹粉,通过化妆来打扮自己。江夏无锥子的《鄂城纪事诗》,马寿龄的《金陵癸甲新乐府五十首》,李圭小池的《思痛记》以及巴夏礼的报告中都对此现象有相关的记载。综上所述,太平天国妇女的服饰处处体现着森严的等级性。中高级将领和诸王妻妾的服饰与其丈夫相比存在着等级,体现着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但是与普通妇女相比,却有一定的优势和特权。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由于“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男主外,女主内”等伦理道德的约束,女子的交往活动和交往范围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妇女不允许参加公开的社交活动,即使有男性客人到家里拜访,妇女也需要回避,不能参与男子接待客人的活动。《避难纪略》中记载“各贼馆中,贼妻亦时相往来”。太平天国首领之妻可以在各个馆中来往,这也说明了其有一定的社交自由。呤喇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也记载:“酒过数巡,直王夫人携子女前来人席。她们的出席使我大为诧异,因为这跟中国妇女深居闺中的风俗是恰恰相反的。直王的妻子、两个女儿以及家中其他妇女,全都参加谈话,毫无拘束,这是我在中国人中间从未见的。”②从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在直王举办的家宴中,直王夫人及其子女不但可以人席,而且还在宴会中参与谈话,这与中国妇女深居闺中避客的风俗不同,说明太平天国的一些妇女可以参加一定的社交活动。1861年春天,牧师缪维廉在天京宣讲福音并居住了一个月,他对当时太平天国妇女的生活状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在路上行走时见到许多妇女……她们全都穿着很好的衣服……许多妇女骑马,也有许多妇女步行……不少妇女停下来听我们讲道……这是前所不见的新现象。”通过以上这些材料可以看出,天京城内的妇女与以往的妇女不同,可以从事一些公共社交活动,在公共场合露面也是常事。我们是不是据此就可以说,太平天国的妇女都巳经打破了传统家庭的束缚,可以和男子一样自由地参加社会交际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以英国人呤琍为例,他对太平天国抱着热烈的同情心态,对太平天国革命大加赞扬,对清政府以及英国侵略者则痛加抨击。为了揭露清政府的黑暗,有时还把清政府统治下的人民群众也加以丑化。另外,他接触到的是忠王李秀成等其他中高级将领及其家属。因此,对他在《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对太平天国妇女生活情况的描述,我们应该批判的看待。虽然他对太平天国妇女的赞美有些许夸张,但是太平天国中高级将领以及诸王的妻妾在社会交往中有一些自由,这点可能是真实的。
这些因为“夫贵妻荣”而处于特殊地位的各级女眷们,对于自己的处境有不同的态度。前面谈到诸王选妃的情况时说过,各地民众对此行为很是厌恶与痛恨,想通过各种方式来逃避。一旦被选为妃,无论是女孩自己还是家人都觉得是一种耻辱与灾难。但是也有一些妇女很满意自己的身份地位,“……逐队闲行,皆涂脂抹粉,衣服鲜华,或扬扬意得,或郁郁含愁”,其中“扬扬意得”四个字就足以说明此类女子的心态。另外根据张乃修的《如梦录》的记载,其父亲精于医术,在太平军攻占家乡之后,全家隐居于一个小镇。某日,突然有太平军来,将其父子二人押往城里的公馆。张家父子二人惊恐万分,突然有几个涂脂抹粉的少妇端茶进来,其中有一人道:“老爷无恙耶?莲少爷何其黑瘦乃尔?”原来这位少妇是昔日邻居的女儿。问其缘由,该女子回答道:“无虑,老大人有病求诊,我即荐保也。”②从张乃修记述的文字中也可以感到这位受宠的贞人对自己的现状比较满意,甚至还有些怡然自得。还有一些将领的女眷,不但自己可以享受到所谓的荣华富贵,甚至自己的家人也可以得到恩惠。有史料记载:“清光绪初年,钱泾酒肆的店主杨久牧的妻子在店主帮他打理生意,在闲暇时,其妻经常述说其姐之遗事。说其姐是太平天国听王陈炳文的妃子并深受听王宠爱,‘因谓之曰,家有慈母,自生我以来,历尽辛苦以至于今日,妾今在此,身享安荣,吾母在家,悲苦万状,零丁弱妹,尚未知侍奉慈亲。每一念此,泣下沾襟。王曰,可遣仆妇迎之,挈汝弱妹俱来。’后听王妃的母亲患病,‘王为之征求和缓,收集参苓医药之费,虽数千金弗惜也。’其母去世后,‘王又为之治衣衾,视含殓’。‘母氏既殁,我孤苦无依,王亦善视我。’”分析材料可知听王妃不但自己享受荣华富贵,甚至把自己的母亲及幼妹也接进王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她对自己目前的状况比较满意。
太平天国中高级将领和诸王的妻妾作为王府中的各级女官,有一定的参政权。以傅善祥为例,前面说过傅善祥由于在“女试”中获得第一名而被选人东王府作为内掌簿,傅善祥在东王府为官的情况,史料也有反映:“有傅善祥者……自恃其才。东贼闻之,选人
伪府,凡贼文书,皆归批判,颇当贼意。.......時宠骄傲,屡言老长毛狗屁不通,忤东贼,乃借善祥吸食黄烟,枷发女馆以禁之……嗣善祥病,自为文呈东贼,言素蒙厚恩,无以报答,故尽心代阅文书,夜倦不意为妖魔迷蒙,吸食黄烟。”虽然材料中充满对太平天国的不满和贬低,但是根据材料中说傅善祥在批判审阅文书时,有不合她心意者,“辄批骂”,以及后面所说其是因为深夜尽心代阅文书才吸食鸦片的,可以推断傅善祥在东王府为官这件事是确实的。傅善祥不仅有批阅文书的权力,甚至有时还可以影响东王杨秀清的行为。据史料称:“太平三年,诸将祝秀清寿,得恩以兵搜采良家妇女,盛饰之,教以歌舞,及期进献,以媚秀清。秀清顾而乐之。女丞相傅善祥有宠于秀清,忌之,说秀清曰:‘王以威德福天下,今劫人家妻女为己寿,人将谓之何。且诸女虽披绮罗强歌舞,而泪皆盈盈承睫,不祥孰甚也。得恩为天王佞臣,性E测,实欲借此以败王之名耳。秀清信之,遂拒不纳,并命得恩立遣诸女还其家。’”③虽然此事件细节的真伪已不可辨,但是傅善祥因其得宠,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影响东王的思想和行为是可以肯定的。傅善祥作为东王的妾以及臣属,以影响其决策这种间接的方式参与了社会政治生活。而傅善祥之所以能够参与政治生活,是与其自身才能分不开的。她具有一定的知识修养,这是她参政的能力保证。既然傅善祥可以有一定的参政权,是不是就可以说明太平天国的女官与男官是平等的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除了傅善祥等少数是通过“女试”选拔出来的具有一定知识的女性,大多数各个王府的女官都是因其是太平天国将领们的家属而恩赏得来的。一般来说,恩赏各职具有抚恤的性质,大都封给阵亡将领的女眷。“封授女官不一定根据其本身对于革命的贡献,也有由于亲属的功绩而受荫封的。”例如某检点牺牲后,他的妻子或女儿就可能会被封为恩赏检点一职。但是女官的名称尽管和男官的名称相同,也有诸如女军师、女丞相、女检点等名号,但两者的实际地位大相径庭。由于禁止男人人内,王府中的女官除了要批答文书、传达谕令、侍奉各王起居、服侍各位王娘之外,还要从事修建宫殿、整修渠道等劳作。涤浮道人的《金陵杂记》就说到天王府中“贼妇中并有能造房屋者,去冬洪逆住处失火,烧去楼房数间,传闻旋经贼令木匠将房架造成送人,贼妇即在内盖成房屋”。太平天国颁布的诏书中也有需要女官进行这些活动的诏令。英国人富礼赐(R.JForrest)在《天京游记》中对干王府女官记载道:“干王侍从人许多是妇人,但这些美妇除在府内任仆人工作之外,并无其他作用。”③由于富礼赐与洪仁讦私交甚密,因此这个结论是大致可信的。总之,太平天国的女官职称徒有虚名,它没有提高妇女的实际地位,女官充其量只是一种比较高贵的“使女”。
综上所述,太平天国中高级将领和诸王的妻妾,凭借“夫贵妻荣”,在服饰、社交上与普通妇女相比有一定的特权。她们不但可以自己享受荣华富贵,甚至可以惠及其家人。虽然一部分知识女性通过其丈夫间接参与政治生活,但是大多数的女官只是虚衔,从事的仍旧是各种繁杂的家庭和社会劳役。
3.诸王和高级将领的妻妾与丈夫之间的森严等级
太平天国起义初期,确实有一些首领们的妻妾在战斗中起到很大作用。张德坚的《贼情汇纂》中就记载:“贼素有女军,皆伪王亲属……赤足裹头,攀援岩谷,勇健过于男子,临阵皆持械接仗,官军或受其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洪宣娇,“金田起事后,洪宣娇的丈夫萧朝贵被封为右弼又正军师、前军主将。到永安后,又被封为西王,洪宣娇自然就成了西王娘娘了。从此颇具‘野性’的洪宣娇只好遵从‘女道’,被禁锢在深宫院墙之内,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便抛头露面,嬉戏山野了。”这说明太平天国的领导者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在战斗形势好转,特别是定都天京之后,这些曾经为起义做出贡献的广大妇女便被禁锢在宫中或府中很小的范围内,还受到各种教条的束缚。
在漫长的阶级社会中形成的“男尊女卑”“男女授受不亲”“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的伦理道德,一直在精神上压迫束缚着妇女。太平天国的领袖深受这些思想的影响,因此在处理男女关系时以此为根据。洪秀全为了约束后宫嫔妃们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以传统的“三纲五常”为基点的条规。1852年颁布的《幼学诗》共有五言诗34首,宣传宗教和君臣父子、修身养性之道。“‘母道’说,‘为母莫心偏,慈和教子贤’;‘子道’说,‘子道刑于妻,顺亲分本宜,妇言终无听,骨肉自无离’;‘夫道’说,‘夫道本子纲,爱妻要有方,河东狮子吼,切莫胆惊慌’;‘妻道’说:‘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女道’说:‘女道总宜贞,男人近不应,幽闲端位内,从此兆祥祯’。”《幼学诗》是太平天国教育儿童的读物,其中对男女的相处之道以及应该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句句都是在重复“男刚女柔”“男尊女卑”等“三从四德”旧的说教。洪秀全等人把这些都写进幼儿教材,说明他们觉得应该从小就给儿童灌输这些思想,其对传统伦理纲常的服膺由此可见一斑。并且,在定都之前,洪秀全就宣称“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②,也就是说他要通过严厉整治约束后宫,以此将这一套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推广到整个太平天国,后宫的妃嫔们起的是表率的作用。《幼学诗》中的“女道总宜贞”,“幽闲端位内”就解释了为什么太平天国的女官只能在女馆或王府内任职,而不能参与实际的政治社会活动。1857年出版的《天父诗》,更是借“天父”的名义,对妇女的衣食住行,甚至音容笑貌都进行严苛的规定。例如在《天父诗》中的第十七、十八首规定了“十该打”:“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净,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第二百零七首规定:“内言内字不准出,敢传出外五马分;外言外字不准人,敢传人内罪同伦”;第三百七十八首规定:“只有媳错无爷错,只有嫂错无哥错”;第四百五十七首规定:“母鸡千祈不好啼,一啼斩头天所排”③。《天父诗》一共五百首,大部分的诗歌都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传统伦理道德说教,这使后宫的妃嫔不仅身体被禁锢,甚至连思想也套上沉重的枷锁。这些女子在后宫整日提心吊胆,如履薄冰,一不小心惹怒洪秀全,就会遭到毒打甚至是斩首。另外,由于洪秀全的后宫中女子众多,免不了会争风吃醋,互相争宠,为了规范后宫秩序,后宫中也有森严的等级区分,其中幼主洪天贵福的生母,天后赖莲英的地位最为尊贵。从这些琐碎又严苛的规定中就可以看到,洪秀全与其后妃的关系没有打破传统伦理道德对男女在家庭社会中地位的要求,与之相比,其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上文中高级将领和诸王妻妾的来源我们可以看到,妇女在结婚上没有自由,她们处于被挑选的地位,一旦获选就被强娶,完全不顾妇女的意愿。太平天国的婚姻的不平等还表现在离婚上。呤喇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说:“太平天国和清政府相反,婚姻一旦缔结之后就永远不能解除,因此,中国常有的任意离异的风俗,在太平天国则是不被准许的。”有些学者把这点作为提高改善妇女地位的论据,认为太平天国的这一做法是为了防止丈夫随意抛弃妻子。但是,我认为,这一方面是受到天主教婚姻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妇女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此外,洪秀全还一直提倡妇女以贞节为贵,《幼学诗》中就有“女道总宜贞,男人近不应”的说教。这种观念还体现在太平天国对各级女官的称呼上,太平天国规定,“女丞相、女检点、女指挥、女将军,皆称贞人”©^洪秀全在重病之时,对其妻赖氏说:“尔为朕妻,尔不可嫁”。洪秀全等领导阶层可以实行多妻制,但这些妇女只能作为其丈夫的附属品而存在,即使丈夫去世,也要守贞而不得再嫁,这充分表明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太平天国首领们的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洪秀全曾对杨秀清说:“我昨上高天,见天父天兄,坐旁一是孔某(即孔子),一是女子,心疑天堂那得女流,因问天兄,天兄云:‘此即凡间所称观世音从材料中洪秀全的内心活动可以看出,在他看来,普通妇女是没有权利上天堂的,“观世音”之所以能上天堂是因为她是“天父之女”。即使是思想在当时比较前卫的洪仁讦也不能免俗,他在谈到不拜儒教圣贤时说:“在有志有为者,亦以为彼丈夫也,我丈夫也,特欲效法彼之仁义忠信孝悌廉节而已,独何必效妇儿之行而拜彼哉!”从洪仁讦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丈夫之行”与“妇儿之行”不同,大丈夫不必效法妇儿。虽然洪仁讦在这里谈的是他对儒教的态度,但其轻视妇女的思想也体现在其中。前面说过洪秀全把后宫作为全国的表率,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酷的治理。妃嫔经常因为一件小事就被洪秀全靴踢、杖责,甚至斩首、点天灯。上行下效,天国其他妇女的命运就更不用说了。在有关太平天国的历史文献中,只有洪宣娇、陈香桂、傅善祥等几个女性有具体的名字,但是有关她们的记载很少。而太平天国的其他妇女则一律在姓氏后面加上“大妹”等,表面上看似乎是把妇女都当作姐妹同等相待,但是这实际上表明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对待妇女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心态,认为妇女是男性的附属品,太平天国依旧实行的是森严等级制度下的男女不平等政策。中高级将领和诸王实行的多妻制,就是这种传统的男性特权在太平天国婚姻家庭制度中的集中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