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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反腐再思考

从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回望两年来的高压反腐态势,“习式反腐”可谓大快人心。一大批腐败分子被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并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从中央到地方无一不在昭示,新时期的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反腐变革史, ,它的到来给中国社会肌体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契机。
  随着落马高官案情推进,反腐态势也渐被“引向深入”。
  就目前的反腐败形势来看,首先表现为高压态势已经形成。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在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也强调,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其次权力反腐表现出打破“惯例”,冲出禁区的魄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刑上大夫”。任何人无论职务有多高、影响有多大,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苏荣等无不如此,“刑不上大夫”的“惯例”被打破。特别是曾经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的周永康,因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对其立案审查,再次向全党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宣布,在中国,不论是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依法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第二,打破法不责众原则。在湖南衡阳贿选案中,涉案金额1.1亿余元,56人送钱,518名人大代表受贿, 北京婚外情调查,除了负有领导责任的童名谦和胡国初之外,湖南本地另有数百名涉案党政人士接受调查,最终该案使得4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其中50人已移送起诉。
  第三,“动作快、下手狠”。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层针对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一再发出措辞严厉的表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重庆不雅视频事件为例,从其不雅视频被曝至被免职仅63小时,随后重庆官方又将该市10名官员、国企高管免职。这批被集体免职的厅局级官员,均涉及不雅视频。
  王岐山曾多次指出:“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可以看作中央反腐的基本思路,在时下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现实背景下,根治腐败“顽疾”首先需要施防腐猛药,挖除腐败“肌肤”,才能最终达到“起沉疴、正本清源”的良好效果。
  诚然,在高压反腐下,不少贪污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四风”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官场风气大为好转,治贪腐,抓实效,正风肃纪博得群众高度赞扬 。
  但正如王岐山明确指出的,“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如何避免随着教育实践活动收尾和巡视工作结束,反腐力度也随之减弱?
  一些专家表示,当前,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还存在一些缝隙,对一些贪腐行为法律的刚性约束还不够硬实。一部分违反党纪的行为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如裸官、奢靡、兼职、红包等等,这些问题既是监督盲点,也是法律界定的难点。因此,要想形成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局面,必须通过进一步调整、完善法律法规,消灭“法外之地”来实现。
  权力反腐除了利用体制内的反腐力量外,群众举报的力量不容小觑。2013年以来,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热情空前高涨,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69.1万件(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4.7%。群众举报也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线索来源,有关资料显示,在目前已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六至七成的大案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和查处的。可以说,来自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反腐败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力量。但是,反腐败只靠群众举报是不够的。反腐只有在制度、法治的护佑下才能走得更长,走得更远。不断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并坚持司法正义,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已经取得的反腐成果,并确保反腐的合法性和持久性。
  此外,我们应当看到,高压反腐的态势在相当长时间内将会继续保持,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警惕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借反腐搞权力斗争,警惕某些官员在面对调查时结成权力联盟和权力保护伞。
  总的来说,权力反腐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效果,但是要从根本上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和风气,则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