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检察触角延伸到基层政府信访工作的路径探析
[摘 要]将检察工作的触角触摸到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上来,是检察机关参与到社会化解矛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一次有益探索。文章拟从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政府信访部门的必要性谈起,围绕基层政府信访部门的工作特点,提出检察机关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处置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的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检察触角;基层信访;信访信息
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作出了规范,该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让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基层,并且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为此,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促进检力下沉的好措施,在有条件的地方创设了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成功模式,延伸了基层检察工作的触角。但笔者认为,将检察触角通过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方式延伸至基层并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全覆盖,因为伴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各种经济利益的交织较量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滞后,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这些矛盾和问题大部分是通过基层信访的渠道反映出来的,要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除了政府信访部门积极作为之外,检察机关也应当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政府的信访部门,这样才能把检察机关的工作覆盖面延伸到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上来。
一、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政府信访部门的必要性
(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的需要
第一,中央领导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权益。”因此,检察机关必须要走群众工作的基本路线,以群众工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立足点和起步点。基层信访部门是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中与普通群众打交道最多的部门,在此处汇集着人民群众不同种类、不同层次,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利益诉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延伸检察触角到基层信访部门既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表达的权利,又可以推动合理利益诉求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监督和查办可能发生的渎职侵权等问题,又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二,基层信访部门是发现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报警器”,也是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大舞台”,将检察触角延伸到基层信访部门,参与到社会矛盾的化解过程当中,通过参与、协调、服务、监督调解的方式融入到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将检察职能发挥到最大限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者之间的有机衔接,积极参与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中,发挥检察职能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为地方的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的需要
基层信访部门是汇集民生信息、传播政府声音的“集散地”,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信访部门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工作。首先,基层信访部门通过接待群众信访可以获得相关职务犯罪的线索,这些线索包括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线索;重点民生领域诸如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等的职务犯罪线索;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线索;基层政权重点岗位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犯罪线索;地方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的犯罪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线索;行贿犯罪案件线索等等。检察工作触角的延伸可以把从信访部门获得的线索经过审查、清理、分流等程序纳入到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范围,使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的效果更加明显。第二,针对群众反映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线索,检察机关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发生。
二、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政府信访部门的举措
信访工作历来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受理个人、单位的控告、举报、申诉,通过处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实施法律监督和内部监督的检察业务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不同,基层政府信访部门接收到的信访信息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于涉法涉诉的信访可以告知上访群众通过法院、检察院的途径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引导、劝访工作,而关于其他事项的信访,若要让检察工作的触角真正得触摸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平台,实现信访信息由检察机关和信访部门共享
信访工作主要来源于群众的书面或口头来访、领导的交办和上级部门的交办。按照信访工作的流程,这些来访和交办的事项都要经过登记,然后进行审查分流、提出信访处理意见、转办交办、告知上访人、归档的信访工作流程。笔者认为,信访登记可以很直观地反映出群众的利益诉求,认真细致地做好信访登记,注意总结归纳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利益诉求, ,发现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背后的贪污腐败、渎职侵权和执法不公等问题,是检察机关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至基层信访部门的一条捷径。例如,在信访工作中经常遇到因拆迁安置问题而上访的群众,虽然他们的具体诉求不尽一致,但他们集中所反映的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值得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诸如,反映较为普遍的违规在拆迁期间买卖房产和分户确权;径自将违章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将不合法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将次质量等级的房产作为高质量等级房产进行补偿等等。为实现检力下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便于职务犯罪线索的收集,强化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开发信息平台软件,在加强信息保密措施的前提下,将信访登记的事项与检察机关的网络相互连接,实现信访登记信息与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和交流共享;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信访信息的筛选过滤、分析研判,通过定期总结、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发现信访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的线索。对有犯罪线索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进行侦查;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二)借用基层政府信访平台,加大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力度,密切检群关系
相比乡镇一级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和法院基层派出法庭而言,基层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没有派出机构,虽然有的地方设立了乡镇检察室,但是其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一方面,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信访部门,离不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所以有必要建立检察机关和群众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举报电话、网站专栏、意见信箱、检察新闻等通过在信访接待室内张贴宣传画、摆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册等书面文字形式大力宣传;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定期的到基层政府信访部门交流锻炼的制度,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研水平高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政府信访部门锻炼,交流锻炼的人员要深入到群众当中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调研分析群众各种诉求的成因,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化解群众所反映的社会矛盾和纠纷,采取人对人这种更加直观、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来做好宣传法律、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工作。通过面对面、心对心的交流,让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被人民群众所熟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维权意识,实现检群互动的效果。
(三)完善信访文件办理流程,检察机关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置
对于通过信访信息登记共享平台筛选、评判出来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进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服务,及时了解信访事项的进展。笔者认为,在信访文件办理流程中,增加一个环节即在提出信访处理意见告知上访人之前,也应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然后一并告知上访人。该检察意见应主要包括:1.上访人的利益诉求是否合法;2.上访人的利益诉求是否包括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告知当事人妥善解决的途径;3.结合信访部门提出的信访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调解方案;4.有无职务犯罪线索以及相关处理意见;5.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厘定风险大小,加强协调联动。检察机关要本着调处一份案件,就是贡献一份和谐的理念,对群众做好宣传疏通和教育释法工作;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行法律监督,涉嫌职务犯罪的该查办的严肃查办,该打击的严厉打击。同时,检察机关也要做好司法保障服务,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简介]孙学会,天津人,法律硕士,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刑法及刑事诉讼法;韩少冲,河北隆尧人,法学硕士,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刑法及刑事诉讼法。
[关键词]检察触角;基层信访;信访信息
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作出了规范,该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让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基层,并且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为此,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促进检力下沉的好措施,在有条件的地方创设了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成功模式,延伸了基层检察工作的触角。但笔者认为,将检察触角通过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方式延伸至基层并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全覆盖,因为伴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各种经济利益的交织较量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滞后,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这些矛盾和问题大部分是通过基层信访的渠道反映出来的,要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除了政府信访部门积极作为之外,检察机关也应当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政府的信访部门,这样才能把检察机关的工作覆盖面延伸到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上来。
一、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政府信访部门的必要性
(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的需要
第一,中央领导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权益。”因此,检察机关必须要走群众工作的基本路线,以群众工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立足点和起步点。基层信访部门是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中与普通群众打交道最多的部门,在此处汇集着人民群众不同种类、不同层次,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利益诉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延伸检察触角到基层信访部门既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表达的权利,又可以推动合理利益诉求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监督和查办可能发生的渎职侵权等问题,又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二,基层信访部门是发现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报警器”,也是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大舞台”,将检察触角延伸到基层信访部门,参与到社会矛盾的化解过程当中,通过参与、协调、服务、监督调解的方式融入到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将检察职能发挥到最大限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者之间的有机衔接,积极参与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中,发挥检察职能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为地方的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的需要
基层信访部门是汇集民生信息、传播政府声音的“集散地”,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信访部门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工作。首先,基层信访部门通过接待群众信访可以获得相关职务犯罪的线索,这些线索包括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线索;重点民生领域诸如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等的职务犯罪线索;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线索;基层政权重点岗位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犯罪线索;地方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的犯罪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线索;行贿犯罪案件线索等等。检察工作触角的延伸可以把从信访部门获得的线索经过审查、清理、分流等程序纳入到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范围,使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的效果更加明显。第二,针对群众反映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线索,检察机关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发生。
二、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政府信访部门的举措
信访工作历来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受理个人、单位的控告、举报、申诉,通过处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实施法律监督和内部监督的检察业务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不同,基层政府信访部门接收到的信访信息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于涉法涉诉的信访可以告知上访群众通过法院、检察院的途径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引导、劝访工作,而关于其他事项的信访,若要让检察工作的触角真正得触摸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平台,实现信访信息由检察机关和信访部门共享
信访工作主要来源于群众的书面或口头来访、领导的交办和上级部门的交办。按照信访工作的流程,这些来访和交办的事项都要经过登记,然后进行审查分流、提出信访处理意见、转办交办、告知上访人、归档的信访工作流程。笔者认为,信访登记可以很直观地反映出群众的利益诉求,认真细致地做好信访登记,注意总结归纳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利益诉求, ,发现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背后的贪污腐败、渎职侵权和执法不公等问题,是检察机关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至基层信访部门的一条捷径。例如,在信访工作中经常遇到因拆迁安置问题而上访的群众,虽然他们的具体诉求不尽一致,但他们集中所反映的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值得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诸如,反映较为普遍的违规在拆迁期间买卖房产和分户确权;径自将违章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将不合法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将次质量等级的房产作为高质量等级房产进行补偿等等。为实现检力下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便于职务犯罪线索的收集,强化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开发信息平台软件,在加强信息保密措施的前提下,将信访登记的事项与检察机关的网络相互连接,实现信访登记信息与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和交流共享;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信访信息的筛选过滤、分析研判,通过定期总结、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发现信访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的线索。对有犯罪线索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进行侦查;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二)借用基层政府信访平台,加大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力度,密切检群关系
相比乡镇一级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和法院基层派出法庭而言,基层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没有派出机构,虽然有的地方设立了乡镇检察室,但是其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一方面,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信访部门,离不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所以有必要建立检察机关和群众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举报电话、网站专栏、意见信箱、检察新闻等通过在信访接待室内张贴宣传画、摆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册等书面文字形式大力宣传;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定期的到基层政府信访部门交流锻炼的制度,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研水平高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政府信访部门锻炼,交流锻炼的人员要深入到群众当中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调研分析群众各种诉求的成因,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化解群众所反映的社会矛盾和纠纷,采取人对人这种更加直观、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来做好宣传法律、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工作。通过面对面、心对心的交流,让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被人民群众所熟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维权意识,实现检群互动的效果。
(三)完善信访文件办理流程,检察机关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置
对于通过信访信息登记共享平台筛选、评判出来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进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服务,及时了解信访事项的进展。笔者认为,在信访文件办理流程中,增加一个环节即在提出信访处理意见告知上访人之前,也应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然后一并告知上访人。该检察意见应主要包括:1.上访人的利益诉求是否合法;2.上访人的利益诉求是否包括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告知当事人妥善解决的途径;3.结合信访部门提出的信访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调解方案;4.有无职务犯罪线索以及相关处理意见;5.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厘定风险大小,加强协调联动。检察机关要本着调处一份案件,就是贡献一份和谐的理念,对群众做好宣传疏通和教育释法工作;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行法律监督,涉嫌职务犯罪的该查办的严肃查办,该打击的严厉打击。同时,检察机关也要做好司法保障服务,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简介]孙学会,天津人,法律硕士,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刑法及刑事诉讼法;韩少冲,河北隆尧人,法学硕士,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刑法及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