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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贩卖假毒品 触刑律领刑九个月

    本网讯(谢燕临 赵瑛)  一无业男子四处游荡,购得假毒品进行贩卖,共获赃款260元,触犯刑律领刑9个月。日前,湖北潜江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正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追缴其贩卖毒品所得130元、没收其贩卖毒品所得130元,上缴国库。

  周正强只有初中文化,无业,常常四处游荡。2012年初,周正强从他人手中购买到若干白色粉末,这些粉末不含常见毒品成份,但周正强认为是真毒品。2012年9月26日16时许,在某小区附近,周正强将该白色粉末1包(重约0.5克)卖给杨某,获款130元。当日晚18时许,周正强在其居住的某小区架空层内再次将上述白色粉末1包(重0.583克)卖给杨某,获款130元。交易完毕后,周正强及杨某被在此布控的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正强不知是假毒品而以真毒品进行贩卖,系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但该种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其在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同时被告人周正强贩卖假毒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存在现实威胁,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周正强所卖毒品为假毒品,系贩卖毒品罪未遂,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亦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